“尤其礦石原料未運到關丹港口之前,必需經貨運路程到弗里曼特爾港口,之後再從弗里曼特爾港口貨運礦石原料到關丹港口。這樣長達5000公里遙遠的運送過程,也是很不尋常的作業。”
反萊納聯盟宣傳主任李健聰週二指出,他們日前發起國際聲援運動,向國外關注環境及健康問題的組織寄發聲援書,並獲得這些組織的領袖、創辦人及代表簽署,以示支持有關抗爭。
有關組織分別為巴塞爾行動网絡(Basel Action Network /BAN)、印度工作和環境健康聯盟(Occupational and Environmental health Network of India /OEHNI)、美國人民健康運動(People’s H ealth Movement)、比利時樂施會團結(OXFAMSOLI DARITYBELGIUM / OSB)、加拿大人權組織(Right On Canada)、印尼捍衛礦工權益組織(Jaringan Advokasi Tambang),以及墨西哥無國界社區(Fronteras Comunes,México)。
這些組織指出,礦石原料一旦進行加工,就會排放出種種廢料,而幾乎所有的放射性總值62.3Bq/g的釷(TH-232)和鈾(U-238)將通過水瀝濾淨化固體(W L P)排出。當中所產生高達6萬4000吨的廢物,相當於63個奧林匹克規模的游泳池,而其中對人体有害的兩種放射性物質:釷多達106吨、鈾多達5萬6000吨。
“此外,我們通過澳洲全國性毒性网絡Nati onal T oxic N etwork(NTN)得知萊納公司利用西澳交通規則的漏洞,將礦石原料在沒有被標簽為放射性物質的情況下,把它從礦山運送到弗里曼特爾港口。
“萊納公司之所以得逞,是基於一項2002華盛頓的輻射安全(運輸放射性物質)規例。此規例允許擁有高於10Bq/g比活度的原料,在被標簽為不用於提取的放射性元素(鈾,釷)工程或不受化學處理的前提之下被運送。
“因此,一旦‘非放射性物質’的原料在完成運輸後而抵達大馬國土時,便會立即被規範為‘放射性物質’。”
引起國際社會關注
這些組織提醒全世界,使用法律漏洞的优勢把放射性物質運送並置放到任何發展中國家或欠發達國家,是一項嚴重且不能被接受的事項。
“這樣做不僅危害人民的性命和安全,也完全顯示地方當局是如何的故意不服從、不尊重及貶低他國地區的利益。”
他們指出,關丹居民與大馬國民對於萊納公司所提出的抗議,已成功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
“我們敦促有關當局認真地重新審視這個問題,讓評估透明化、公正化並能夠有效地說服所有的利益相關者,包括當地居民、雙方的政府和國際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