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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主張一定要完全素食嗎?
從 現在所流傳的佛教來看,大約有三大體系,即主要流傳於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等地的「南傳佛教」,主要流傳於中國、日本、韓國、台灣等地的「北傳佛教」, 主要流傳於西藏地區的「藏傳佛教」。這三大體系佛教,「北傳佛教」是提倡完全素食的,我們看到這個地區的出家眾,都是完全素食的(但在日本有些已不再遵循 此傳統了),其他兩個體系的佛教,就沒那麼普遍。
那麼,對於完全素食,佛陀時代的情況是怎樣的呢?從現存各部派的《阿含經》與《律典》記載來看,佛陀似乎沒有主張完全素食。例如:毘舍離的郁伽長者,將他 最喜歡吃的摻棗豚肉、油炸菜梗、肉汁拌飯,親手供養佛陀,佛陀也都接受了[*1]。又如:提婆達多在佛陀晚年時,提出出家眾應終身守「不食魚、肉」等「五 法」的主張[*2],有別於佛陀的戒律(佛陀允許這五法[*3]),以吸引摩竭、鴦伽二國等許多喜歡苦行出家佛弟子,想另組僧團[*4]。再如:佛陀時代 毘舍離的大將軍,名叫「師子」,本是外道尼乾的弟子,因折服於佛陀的教導,歸依佛陀,就以家中庫存的牛肉宴請佛陀與比丘們,受到當時外道尼乾弟子的污衊 [*5],此事件各部律典所載雖有小異,但都說到佛陀因此而為出家佛弟子制定「三種不淨肉不應噉」之規定,即若「見、聞、疑」為宴請自己而殺之肉不食 [*6]。
「北傳佛教」地區的完全素食傳統,可能起源於梁武帝(464~549 AC)的主張與推行,他依《大般涅盤經》〈四相品〉之「食肉者斷大慈種」[*7]、《楞伽經》之「斷肉」[*8]作《斷酒肉文》[*9]。「大悲心」,是 大乘修菩薩行最重要的特德,所謂:「菩提心唯從大悲生,不從於善生」[*10]就是這樣的意思。殺生而食,固然違反佛陀時代所提倡「十善」中的「不殺」, 所以佛陀有「三種不淨肉不應噉」的規定。但,有食肉的需求,就難避免有殺生的供給,所以,大乘修菩薩行者更進一步主張完全素食,可以說是「大悲心」的徹底 發揮。
佛教是主張「不殺」的,尤其是故意的「殺」。「完全素食」是不殺的徹底發揮,應受到高度的讚歎與尊敬。但佛弟子如果因個人的生理因素,或因環境的限制而沒有完全素食,倘能遵循佛陀「三種不淨肉不應噉」的規定,謹守不故意殺的戒律,那也屬難得了。
參考資料:
*1:《增支部第5集第44經》。
*2:提婆達多主張「五法」的內容,各部律典記載稍異,但「不食魚、肉」一項,則相同,參考《五分律》(大正22.164.1)、《四分律》(大正 22.594.2)、《十誦律》(大正23.259.1)、《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大正24.149.2)、《根本薩婆多部律》(大正 24.546.3)、《善見律毘婆沙》(大正24.768.3)。
*3:《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大正24.149.2)。
*4:《五分律》(大正22.164.1)。
*5:《增支部第8及第12經》。
*6:《五分律》(大正22.149.31)、《四分律》(大正22.872.1)、《十誦律》(大正23.190.2)。淨,允許之意。
*7:《大般涅槃經》(大正12.626.1)。
*8:《入楞伽經》(大正16.623.1)。
*9:《大正52.294.3》。
*10:《十二門論序疏》(大正42.179.1),其可能依《華嚴經》的「菩提心寶亦復如是,大悲救護眾生性生非餘善生。」(大正9.779.3)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