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是很受不了了!
连小孩子也有,请问总警长,一个小孩子和一个强盗,到底哪一个才足以能够危害我们的国家和人民?
一个集会,就是一个没有武器和和平的集会,你们连催泪弹都发出来?
还让一个老人因此而意外逝世?
我不是政治家,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但我所看见的,不是什么当初你们的诺言,我看见的是,你们甘愿捉一个小孩子,也不愿捉一个强盗?
请问,当你们在“如火如荼”地发催泪弹,逮捕这些所谓的“非法集会支持者”,你们是否也在同一个时间放走了很多强盗和其他犯罪的犯人呢?
对于你们的所作所为,我只能够说:
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