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男藉教英文機會,掏鳥猥褻高二生。示意圖
台中一名林姓老師熱心教導高二男學生學英文,每周2次邀男學生到其租屋處上課,卻於每次課程結束後,以培養師生感情為由,漸進式的從擁抱變成親吻男學生臉頰、嘴唇,待男學生未反抗、習慣後,再進一步將手伸入褲檔內摸男學生的下體。
前年5月底,林男掏出自己的生殖器,隔著男學生的褲子磨蹭至體液沾在男學生的外褲上,男學生覺得老師「射精了」,認為老師的舉止愈來愈超過,在週記上抒發自己的困惑情緒,導師和母親看見後得知向學校通報,台中高分院以利用權勢猥褻罪判林男1年4月刑期。
男 學生指出,前年1月至5月間到林男租屋處學英文,結束後林男都會擁抱他10幾分鐘,有時也會摸他的下體,並說他們2人是麻吉,但他不覺得他們是麻吉,反而 感到有一點不舒服,但想學英文又念及林男是老師,所以也覺得還好,但後來他覺得褲子黏黏的,才將困惑寫在週記上,後來也錄下2人對話,「老師你為什麼摸我 小雞雞」、「那會再射在我身上?」老師則稱:「不會不會,絕對不會」。
林男否認猥褻,辯稱是青少年想像力豐富,純屬誤解;但因男學生有錄音佐證等,法院仍認定林男有猥褻學生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