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1日訊)民政黨法律及人權事務局主任包日星說,從法律觀點,伊刑法是否違憲,需要通過修改憲法或法令後才能解答;但是,目前最重要的是阻止伊黨提呈法案,不然一旦通過,就不能阻止伊刑法在任何州屬執行。
他說,目前,涉及穆斯林的民事案皆由伊斯蘭法庭審理,權限歸州屬(憲法74條文,參考第九附表,明細表II―州屬明細表第一項);但刑事案的權限歸中央(憲法74、77條文,參考第九附表,明細表I―中央明細表第四項),由普通法庭審理。
他在接受星洲日報專訪時說,雖然民聯領袖指伊刑法不會影響非穆斯林,但在現實案例中,有一些涉及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民事案,已發生混亂的情況(參考圖表三,案例一)。
包日星提出假設,若一名非穆斯林男性強姦了一名非穆斯林女性,這個男子造案後改信伊斯蘭(假設成功);在伊刑法落實的情況下,警方需援引經修改的刑事法典(包涵伊刑法)條文,把嫌犯控上伊斯蘭法庭。
他說,問題是,在伊法的觀點中,需要4名穆斯林男性當證人指證被告,被告才能罪成。在伊法觀點中,穆斯林證人的誠信比非穆斯林高,穆斯林男性證人的誠信,比穆斯林女性高。
他擔心一旦落實伊刑法,目前發生在涉及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民事案中的混亂,將發生在刑事案中。
警方可援引新條文
“輪不到林冠英說不”
包日星說,雖然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指州政府不會在檳州執行伊刑法;但刑事法一旦被修改(加入伊刑法),警方就將援引新條文,不輪到林冠英來說執不執行。
他說,伊黨可通過修改憲法或修改國會法令達到目的。
修改憲法極可能只影響丹州,但通過的可能性不大;修改法令獲通過的可能性大,而且估計會影響各州。(參考圖表一及二)“林冠英是發表政治性的說法,但在法律上並不由得林冠英來說。”他認為林冠英可採取的實際行動,是帶領行動黨阻止他們的盟友伊斯蘭黨。
“行動黨要民政黨阻止巫統,但民政黨只有1名國會議員,巫統有88名;反觀行動黨是民聯的大哥,現在有38名國會議員(兩名逝世,剩36名),伊黨是小弟,只有21名國會議員。”
涂仲儀:避免失巫裔支持
巫統議員不能反伊刑法
民政黨副總秘書涂仲儀說,在宗教觀點上,巫統國會議員(穆斯林)不能反對伊刑法;在政治觀點上,國陣失去華裔支持後,巫統不能再失去巫裔的支持。
涂仲儀說,505大選時,在78個以巫裔選民為主的鄉區國會選區中,國陣取下66席;在27個以巫裔選民為主的半城鄉國會選區中,國陣取下12席;在14個以巫裔選民為主的城市國會選區中,國陣取下4席。
“國陣在半城鄉和城市中,流失了巫裔選票。”
他說,伊黨不是首次提起伊刑法課題,但當年被前首相敦馬哈迪壓下。當年伊黨的國會議員人數不多,政治力量不大;國陣則獲大多數選民支持,包括華裔,是個強勢的政府。
他說,1999年大選時,巫裔選民嚴重分裂,伊黨大勝,但多數華裔選民支持國陣,讓國陣仍保有超過三分之二的議席,可見華裔選民的重要性。
政治企圖高於宗教目標
“不過,目前國陣失去華裔支持,巫統更不能流失巫裔選票,伊黨在這時候將了巫統一軍,基於巫統領袖全是穆斯林,他們不可能正面反對伊刑法,第二,在政治上也可能會再流失巫裔選票。”
他說,巫統現在領導的,是國家獨立以來最弱勢的政府,相信伊黨看中了這一點。
他認為伊黨現在重提伊刑法課題,政治企圖高於宗教目標,這個“民聯中的小弟”的政治力量已增大,正趁勢從巫統手中爭奪更多巫裔選票。
華裔如同在砧板上
“砍不砍不由華社作主”
涂仲儀說,如果將505大選形容為“華裔的十字路口”,那麼現在華裔的情況好比來到一塊砧板上,“那一刀”砍不砍下來,不由華社作主。
他說,各華團已表態反對在我國執行伊刑法,華社需要更大的聲音;雖然華社不能阻止,但需踴躍表態,以形成一股公民力量,告訴政府及各政黨,非穆斯林不贊成在這個多元的國家內執行伊刑法。
“國內的非穆斯林人口有近40%,而且從部落格文章得知,不是每一個穆斯林都支持在這個多元的國家內執行伊刑法。”
涂仲儀呼吁政黨人士在競選期間拉票時,需保有政治道德,別為了政治利益而向隱瞞選民。
他說,伊黨要建立伊斯蘭國、執行伊刑法的目標從未改變,華裔選民不該再支持該黨。
圖表一:修改憲法
‧如何才能通過?
伊黨需三分之二多數票,即投票當天,出席國會的國會議員當中,有三分之二人投支持票。
‧通過後有甚麼結果?
刑事法、司法權屬中央管轄(憲法74、77條文,參考第九附表,明細表I―中央明細表第四項),權力將被下放給州屬(憲法74、77條文,參考第九附表,明細表II―州屬明細表第一項),丹州伊刑法將被加入其中。
‧改變
涉及穆斯林的部份刑事案,將由伊斯蘭法庭審理。估計僅影響吉蘭丹。
圖表二:修改國會法令
‧如何才能通過?
伊黨需要簡單多數票,即投票當天,出席國會的國會議員當中,有超過半數的人投支持票。
‧通過後有甚麼結果?
國會法令將根據法案內容被修改,簡單來說,即會有新的刑事法(包涵伊法)取代原有的刑事法。
‧改變
各州警方需依據新的刑事法辦案,涉及穆斯林的部份刑事案,將由伊斯蘭法庭審理。估計將影響國內所有州屬。
圖表三:非穆斯林受伊斯蘭法
影響的案例(民事案)
‧一對印裔夫婦離婚,丈夫改信伊斯蘭,也為孩子改教,因此孩子撫養權的訴訟案被帶上伊斯蘭法庭。伊斯蘭法庭判丈夫勝訴;妻子入稟高庭,高庭判妻子勝訴,但丈夫帶孩子逃走,妻子報案。兩個法庭有不同判決,導致警方手束手無策。
‧檳城宗教局在執法時,扣押一名印尼籍天主教徒按摩員工,並以幽會罪將她控上伊斯蘭地庭。印尼大使館提交文件,證明被告確實是一位天主教徒,不過,被告向伊斯蘭地庭認罪,被判罰款3千令吉。檳州宗教局的標準作業程序也因此受質疑。
圖表四:伊法的刑事案類別
‧hudud、al-jinayat(謀殺及傷人)、tazir(其他,包括失信案、商業罪案等)。
‧hudud下有5種刑事罪,即zina(違法性交)、sariqah(偷竊)、hiraba(搶劫,涉及暴力)、shrub al-khamr(飲酒)、qadhf(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