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不滿女生在面子書的留言,18歲霸王女帶同夥將13歲女生拉到公園,在8人面前將她剝光光,用香煙灼她,還拍下體裸錄像!
努麗亞娜(譯音)昨午被判緩刑監視21個月,而且必須做180小時社區服務。
案情顯示,去年1月14日晚上7時,被告和15歲朋友到柏提路217座找13歲女生,就對方的面子書留言興師問罪。她們在4樓樓梯間看到女生,要她到附近公園談判。
一到公園,她們開始攻擊女生,10多分鐘拳打腳踢后,她們強脫女生所有衣服,接著各點香煙,灼傷赤裸女生的胸、背、腹和上唇。
在場目睹的還有8個14歲到20歲青少年男女。
被告拿了其中一個21歲男子的手機,拍下女生半裸錄像。她的朋友則以另一台手機拍下幾張女生的半裸照片。
女生隔天中午上診所驗傷。
被告面對5項控狀,包括暴力搶劫、蓄意傷人、非禮和侮辱女性尊嚴條文。控方以2項提控,其余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