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瑪萊妮:祖母去世時,艾文禁止我參加喪禮。(攝影:盧淑敏)
(吉隆坡6日訊)“波斯尼亞男子遭騙精案”;被男子指責騙取精子的女事主逐點反駁男方指控,還揭露男子卑劣習性,曾多次以軍訓方式虐打她、阻她奔喪及恐嚇欲殺她和父母!
針對前男友艾文宣稱遭“騙精”,且需滿足前女友1天6次性需求一事,女事主瑪萊妮表明,將在法庭上捍衛她被羞辱的尊嚴,並會證明誰才是在自導自演及無中生有。
女事主透露,她與艾文在一起不久后便發現他有問題,艾文常以“軍訓方式”虐打她,並恐嚇若女事主離開他,將殺害她及她的父母。
女事主說,去年她祖母去世時,艾文也禁止她參加喪禮,還拉扯她頭髮及推她的頭撞地,她才下定決心要離開對方。
“要離開艾文是一件艱難的任務,他是一個危險人物,我要保護兒子、家人及身邊的朋友,所以我得暗中及小心策劃。”
當她帶兒子成功逃離艾文的魔掌后,她以為事情終告一段落,但沒想到艾文竟將此事鬧上法庭,還在報章對她做出不實的指控。
由于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階段,她已交由律師處理,不再回應艾文對她做出的各項指控。
女事主(29歲)今日透過馬華公共服務與投訴部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及反駁男方的指責,女事主代表律師莎扎妮及婦女之聲主席周虹伶陪同出席。
她也出示文件證明,指艾文曾于2006年在刑事法典第354條文(非禮)下被控,案件最終因證據不足,審訊中斷。
指精子優越論荒謬
周虹伶指出,艾文的“精子優越論”對大馬的男性來說並不公平。
她透露,根據事主展示的資料顯示,艾文曾在2006年時涉嫌一宗非禮案件,以及在波斯尼亞軟禁前妻及孩子,這已證明艾文本身很有問題。
她呼籲曾受到艾文欺騙及傷害的女性,儘早向警方投報,以揭穿對方的真面目。
另一方面,女事主稱現今她仍未向法庭申請保護令,並將交由律師決定及處理此事。
擅長扮可憐虐打有一套
女事主指對方“演戲、扮可憐及打人”有一套,當她發現對方的真面目時,已經太遲了。
她稱,2人相遇時對方有些落魄,但她伸出援手,兩人不久后更墜入愛河及生下兒子。
她指對方最擅長演戲及扮可憐,虐打她時也很有一套,都會選擇不會讓人留意傷口的地方,諸如頭髮及身體衣服遮掩處。
她指出,當她堅持參與祖母的喪禮而被打時,她還得遮掩傷口,裝作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到教堂,以免讓父母及親友擔心。
“我發現對方的真面目后,為了保護兒子,便不在報生紙上置放他的名字。”
拒讓兒子曝光
“這是大人間的事,孩子是無辜的。”
女事主為保護兒子,拒絕讓愛兒曝光受影響,並指兒子目前一切安好。
她透露,兒子如今每次經過舊家都會回憶起媽媽被打的畫面,還會告訴其他人,“爸爸當初在這間屋子里打媽媽。”
她指對方當初使用語言暴力及虐打她時,兒子多數都在一旁觀看。
她說,對方在媒體上做出對她的指責后,兒子目前並未受到影響,但她還是堅持不讓兒子涉及此案。
艾文:若證明犯錯願道歉
報導:陳思遠
(吉隆坡6日訊)之前入稟法庭控訴遭前女友“欺騙”精子的波斯尼亞男子艾文阿峇波威說,如果前女友可以證明他犯錯或涉及虐打她,他願意公開向女方和她的家人道歉,也準備面對后果。
艾文今日針對女方召開記者會,指常遭到他虐打,一一否認和作出反駁。
女方也指責艾文曾恐嚇她,說若她敢離開他,會殺死她和父母;同時曾阻止她出席祖母的喪禮。
他駁斥,若他真的如女方所說,經常虐打對方,為何女方還會繼續與他在一起生活數年,這不符合邏輯。
“任何一位女性遭到枕邊人虐打或長期虐待,應該去報警,警方會安排受害者到醫院驗傷。但女方並沒有出示警方報案書和醫院的驗傷報告。”
他指女方是很聰明的女人。
“我唯一做錯的是,我無法理解她的想法,我生氣自己無法了解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