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禮宏(右)與辯護律師商討案情。(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3日訊)童軍教練何禮宏非禮女童軍案件今日繼續審訊,推事同意辯護律師較早前的申請,重新傳召首位證人即14歲的受害女童軍出庭供證。
推事祖萊妮諭令辯護律師莫利斯僅能盤問與案件有關的問題;由於第一證人遲遲未現身,推事決定安排受害者的表姐妹先出庭供證,但基於證人皆未成年,控辯雙方要求清堂盤問。
主控官希蒂愛莎較後表示,控方將在明日傳召警方證人。
何禮宏在律師陪同下現身吉隆坡地庭,他是在八打靈再也地庭被控非禮8名女學生,涉及9項非禮罪名;他也於3月16日被控上吉隆坡推事庭,面對兩項非禮女學生的指控,當時他否認有罪。
控狀指被告在2011年6月初大約下午4時,在位於白沙羅SBK雙威的住家,非禮當時年僅13歲女學生,即摸胸、摸腿及從褲子外撫摸受害者私處,抵觸刑事法典354條文。
另一控狀指被告在去年6月初大約下午4時零5分,在同樣地點非禮14歲女學生,即摸胸及從褲子外撫摸受害者的私處,抵觸刑事法典354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10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其中兩項刑罰兼施。
(星洲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