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夫妻離婚,月薪1萬元(約2萬4000令吉)的妻子,竟要和月薪2000元(約4800令吉)的丈夫,討3000元(約7200令吉)贍養費給孩子。
案中妻子是一名銷售業務經理,今年47歲,丈夫54歲,目前是股票經紀。兩人婚姻維持14年,育有一名16歲兒子和15歲女兒。
夫妻在2010年正式離婚,雙方擁有兩名孩子的共同撫養權,但兩孩子的照顧與看管權(Care and Control)判給女方,男方可以探望。
夫妻針對贍養費與資產分配對薄公堂。在未有最后裁決之前,丈夫被令在過渡期間,給每名孩子600元(約1440令吉)零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