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南9日訊)震驚台灣社會的台南學童遭割喉案,凶嫌曾嗆“死不了",檢方週三偵結求處死刑。
台南地檢署表示,島內法律仍保有死刑制度,且曾嫌對幼童利刃割喉,殺人手段冷酷、兇殘,無絲毫猶豫,可見心性殘忍,無人性可言,一般有理性、良知的正常人也難以忍受,符合國際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有必要求處死刑。
去年12月1日,台南市方姓五年級學生在一家電子遊樂場的男廁內遭利刃割斷氣管及頸動脈,當場死亡。警方9小時後在該市北區一家釣蝦場逮捕嫌犯曾文欽。曾嫌在落網後,竟冷血地說,他失業很久,想隨機殺人,“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如果入監,還有免費牢飯吃。消息傳出,台灣輿論譁然,要求嚴懲兇犯的呼聲高漲。
12月21日,經台法務部核準,在台北、台中、台南、高雄四地同步鎗決6名死囚犯。近年來,島內保留死刑與廢除死刑的爭論不斷,一般認為,“末日鎗決"與台南學童割喉案發生後的輿論壓力有關。
(星洲日報/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