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认真看文的人应该就会发现吧,这文有时候看起来就是三个人写的一样。
没错,破晓其实是两个人写的。恩,两个是我,一个是他。怎么说,我这个人就是一点精神分裂,有点变态,有点神经病。。。
在开学的前一天。施说我是神经病,我就问他我哪里神经了,他说我全身上下都神经。那我就说,那我们就来这一篇文把,我要做变态,神经杀人狂。所有破晓就这样诞生了。
也很自然的,文章中的名字和我们真实的名字很接近,所有有时候我们都会故意在文中恶整对方。
不知不觉文章已经写了四万多字,每天中午放学回来就会开电脑看看,人气什么的,有时候就会感到很欣慰。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慢慢成长了起来一样。
虽然和施认识的时间没有像文中的两个人认识得那么久,但是我们怎么说也认识了四年多了。虽然他常常骂我神经病,甚至和我出门的时候会故意走得远远的摆出一副不认识我的样子,但是我觉得我们的感情并不会淡薄到哪里去。不久前他加入了他们学校的推理社,我还开玩笑的说,帮我报名吧。反正报名的时候只要写年段和姓名不用写学校。
施说,我们的文越写越暧昧了,快要变成基友大作了。其实我也这么觉得。不过我回了他一句,你有看过一个基佬写出不是基友大作的书吗。虽然是带着开玩笑的成分在,可是。。好吧,其实真的有点那样的趋势了。不过文章还是主要是推理破案方面的,情情爱爱的什么的,就都是其次了。还有这几天看了施拿给我的基本推理书,不由得觉得我们的手法还真的是很幼稚。关于这一点,我们会努力改进的。
现在码字慢慢得没有以前那么快了,谁叫施码字就像生孩子一样辛苦。我虽然十多分钟就能写出一章,但是我真的很懒。。。他不写我还真的就不想动了。再悲剧一点的就是,像他这种重点学校的孩子回家都不开电脑的,所有轮到他码字的时候,我就要大老远的去他学校拿他用笔写的文回来家里打在电脑上。然后又要跑回学校继续上自修,辛苦的总是我。然后他大少爷心情不好一下,我就要等他用两天的时间写出我十多分钟就可以写出来的东西。虽然这样说他一定会生气。。但是劳工也不是像我这样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