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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党员入稟法庭挑战巫统 东姑安南:即日开除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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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nkai
2018-4-21 12: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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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1日讯)巫统总秘书东姑安南宣佈,开除16名入稟法庭挑战巫统展延党选的巫统党员,即日生效。

他说,这16名巫统党员企图让巫统被宣判为非法组织,他们的举动是不可原谅的。

他表示,巫统决定马上將这16人开除。

「这16人的行为,明显已经违反巫统党章第20.7条文。该条文阐明,任何党员若將党务带上法庭,自动失去党员资格。」

东姑安南今日为布城第8区停车场主持动土礼后向记者指出,这16名巫统党员,如同巫统的肉中刺。「如果他们要背叛巫统,最好就马上退出巫统,这样我们才认得出,谁才是我们的敌人。」

他形容,这16人如同党內的「白蚁」,藏在巫统內不断侵蚀该党。

他怀疑,16人背后必然受到党外人士的指使。

16名巫统党员是在昨天入稟法庭,挑战社团註册局允许巫统延迟党选的决定,並挑战巫统的合法地位。

16名年龄介於30至55岁之间,来自6个州属、11个支部的巫统党员,他们入稟高庭,並將社团註册局及巫统执行秘书阿都劳勿列为答辩人。

他们分別是沙里胡丁、诺奥哈利米、玛丽雁、莫哈末哈法米、沙哈鲁丁、阿扎依、诺玛拉瓦蒂、拉蒂安娜、莫哈末拉阿菲、努鲁哈娜、卡玛鲁、莫哈末西卡玛、慕扎扎米、诺利佔、罗哈妮及莫哈末哈菲兹。

16人向高庭申请准令,以諭令社团註册局援引社团法令第12、14、16及66条文,调查巫统的合法地位,並諭令社团註册局针对劳勿违反了巫统党章中第9.3、9.4、15.3、18.2及10.16条文採取行动,即没有在18个月的延长期限內举行党选。

他们也要求社团註册局在调查完毕后,立即吊销巫统的註册,並根据社团法令第14(2)及14(5)条文发出「暂时解散」或「永久解散」该党的通知。

16人亦要求高庭諭令社团註册局勒令巫统暂停所有的活动,直到司法审核程序完毕为止。

他们要求法庭宣判,巫统所有的支部、区部和最高理事会都没有合法地位,並在即日(4月20日)起解散。

巫统最后一次举行党选是在2013年10月19日。根据巫统党章第9.3条文,巫统最高理事会必须每3年举行一次党选,即理应在2016年10月举行党选。根据巫统党章第10.16条文,党选可展延18个月举行。

以此推算,巫统最迟应在2018年4月19日举行党选;换言之,週四是巫统最高理事会及191个区部运作的最后一天。

16名起诉人的代表律师是哈尼夫,哈尼夫同时也是前首相兼希盟会长敦马哈迪的代表律师。

此外,哈尼夫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隨著巫统的合法性存疑,国阵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纳吉不能签署国阵和巫统候选人的委任状。

巫统甘榜班登支部领袖沙里胡丁表示,他已致函社团註册局询问有关该党的合法性,但至今仍未接获任何回復。

早前,巫统资深元老丹斯里莱士雅丁称,巫统展延党选的期限已在4月19日届满,理应儘速举行党选。然而,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却说,巫统已获得社团註册局的允许,再度展延党选一年,至2019年4月19日。


















转载: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s/240069
JackKoh
2018-4-21 06:15 PM
咬吧,咬吧。。。
相互撕咬吧!
JackKoh
2018-4-21 06:16 PM
应该宣判为恐怖组织才对!
让国家倒退的罪魁祸首,
就是这个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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