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起诉人是家中排行第三的杨为亨(64岁),答辩人是他的大哥杨为理(67岁),他们是杨协成创办人杨景连的第四代后人。兄弟曾获分得杨协成控股的股份,20年前杨氏家族纷争时,曾属同一阵线。
老三继承大部分遗产
两兄弟如今针对母亲黄丽华的遗嘱是否有效而闹上高庭。黄丽华在2013年3月逝世,享寿88岁,她也育有两名女儿。
黄丽华在2012年的遗嘱中,把武吉知马一带的3个房产,包括华登台和祥端道私宅给老三杨为亨,华源道的私宅则由老三和外孙女平分。
也是遗产执行人的老三入禀高庭,要确立母亲的遗嘱是有效的。
质疑母亲丧失心智能力
大哥反对,指母亲自从2006年开始变得虚弱,质疑母亲是否有心智能力立遗嘱。
大哥育有儿子元翰和女儿元音,两人在母亲2002年的遗嘱中各继承一栋私宅,可是在2012年的遗嘱中双双被除名。
老三无子嗣。大哥提出质疑,指母亲是注重传统和家庭的妇人,不可能会分文不给嫡孙。
老三供证时称母亲心智没问题,指母亲病后还非常关注股市,常做股票买卖。
他说,母亲是虔诚的基督徒,会把孙子从遗嘱中除名,“主要原因是元翰从2004年开始不去教堂,星期天都赖床。娶的妻子也不是教徒。”
老三表示,母亲生前曾向他和两名姐妹公开遗嘱的内容,唯独对大哥有所隐瞒。他认为,大哥指母亲丧失心智能力,是在侮辱母亲。
案件周二起开审,料审12天。







大大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