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友廉╱新北報導】一名中年女子和單親爸爸相戀同居,照顧男方一對兒女,卻用皮帶毆打管教調皮的小姊弟,社福機構介入後,十歲男童驚爆遭新「媽媽」多次性侵,但因男童指媽媽「上下抽動後,小雞雞才變大」,新北地院質疑有違常理,男童最終坦承是討厭媽媽而說謊,法官日前判女方無罪。
挨告的五十多歲女子和單親爸爸同居期間,男方前段婚姻所生的小姊弟也叫她「媽媽」,但小姊弟調皮,二○一○年間甚至偷偷在鄰居門口大便,女方曾為了管教,用皮帶抽打小姊弟瘀青成傷。社福單位獲報馬上介入,小姊弟被安置,但十歲的弟弟卻適應不良,除對寄養機構其他女童有不當的身體接觸,更不服管教而有暴力行為。
個人行為嚴重失序
弟弟後來因到便利商店偷竊漫畫被逮,為轉移大人、社工焦點,也記恨過往常遭媽媽毆打,竟依據朋友曾給他看過的A片情節,跟心理諮商師「亂掰」,指二○○九年起,媽媽曾多次趁姊姊在陽台曬衣物,將陽台的門反鎖,於房間內命他脫褲,再用手抓他的「小鳥」放進下體,性侵他。
弟弟的指控,導致爸爸跟「媽媽」分手,媽媽雖失口否認仍被檢方起訴,而弟弟不知事情嚴重性,且個人行為更加失序,不僅在安置機構亂拿旁人物品,也跟老師發生嚴重肢體衝突。
時間次數前後不一
新北地院審理時,發現弟弟除未能清楚交代遭性侵時間,次數也前後不一,先是說五次,後又變四次或三次。而提及遭性侵,稱是遭媽媽「上下抽動後,小雞雞才變大」,法官認為「沒有先變大如何接合」,小姊姊又到庭表示,並沒有被關在陽台的經驗,良心不安的弟弟終於跟社工、父親及法官坦承,沒有遭媽媽性侵。
獲判無罪不再追究
據了解,媽媽後來當庭聽聞弟弟說出真相,坦然平靜表示,已很久沒看到男童了,希望他能平安、健康長大,也不用追究、責難男童,更謝謝法院能追查出一切。法院日前以男童指述有嚴重瑕疵,判媽媽無罪。全案可上訴。律師昨表示,媽媽得知判決結果後很高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