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请帮帮忙
我的家人 被一位男子打伤了 而且恐吓会杀掉我那个家人
现在警方给我们两个选择
1。就是庭外和解
2。就是上court
起初我家人说庭外和解就好
要他赔偿修理车的钱,医药费,和整个月无法做工的钱
RM 15000
(包括个人名誉那些,因为我那个家人是女的,一个男人打女人==现在还天天发恶梦)
但是呢,那个男子只肯给RM 3000 =.=
我们的车都修理RM 1800了
我那个家人一天的工钱最少RM 200 (因为是做生意的)
今天警察打电话来说
如果上court, 那男子出来以后,警察不再负责,不再担保 他会做些什么
我在想,现在警察是威胁恐吓我们吗?
就算上了court,警察说那名男子只是给法庭费用而已
连RM 3000都没得拿
我那位家人就说那就上court吧
请问在马来西亚
打伤人 和 恐吓 可以坐牢的?大概做多久 ?(那名男子打人时 有5名证人)
法庭真的只会给他坐牢吗?
我们车的那些修理费如何?
有点可笑,叫他妈妈来给我打吧
我给RM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