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商人為了帥氣男歌星,賠上婚姻和大筆金錢,悔不當初。
(新加坡2日訊)不止男人愛掛花,女商人因迷戀男歌星,狂砸30多萬元(73萬令吉)掛花力捧,最后更賠上婚姻!
女商人劉女士(43歲)為了歌舞廳的男歌星,到頭來卻發現男歌星只想搾干她的錢,非常后悔,丈夫更要休掉她與她離婚。
劉女士說,她是在約5個月前,經朋友介紹,開始光顧市區一家歌舞廳。
她說,歌舞廳的特色是有30多名男歌星,來自中國、韓國、馬來西亞和台灣等地,個個身材健壯、年輕又帥氣,顧客以女性為主。
她看上一名27歲的中國男歌星,長得高大英俊,非常體貼。很懂哄女人開心,滿嘴甜言蜜語,不停地向女客灌酒,女客幾杯下肚后,就會應男歌星要求頻頻掏錢掛花。
“我就是這樣被男歌星灌迷湯,每晚在歌舞廳消費好幾萬元,短短幾個月就花了30多萬元。”
丈夫發現親密短訊
劉女士說,兩人很快就打得火熱,她甚至去男歌星租的住所,與他發生幾次性關係。
她說,一個月前,丈夫查看她的手機,發現男歌星發給她的多則親密短訊,非常震怒,馬上提出離婚。
“我已經搬出去住,丈夫還發律師信給我要求離婚。10多年的婚姻就這樣毀了,我很后悔,目前正努力挽回,希望丈夫能原諒我。”
男歌星頻要求掛花
女商人說,她和男歌星上床后,他表示不收費,卻頻頻要求她多為自己掛花
劉女士說,男歌星告訴她,歌舞廳裡大多數的男歌星都會陪女客上床。
“我們有了親密關係后,他說不要錢,只要我為他多掛花,他才有面子。”
劉女士說,男歌星之前說他是拿歌星准證來新加坡工作,最近卻說漏嘴,原來他是持旅遊簽證,讓她感覺受騙。
“我決定寫信向人力部揭發他。”
她說,男歌星最近還聲稱在家鄉的父母生病,向她討20萬元(49萬令吉),被她拒絕。
上床換掛花交易
男歌星陪女酒客上床,要求500元掛花取代肉金。
女商人說,她有好幾名女性朋友也光顧同一間歌舞廳,都被男歌星灌迷湯,送上白花花的鈔票。
記者上網查看,發現女商人所指的舞廳的確有“上床換掛花”的交易。
有女酒客在網上透露,男歌星聲稱在歌舞廳隔鄰的酒店有房間,可以陪女客到安靜的地方聊天,要求女客帶他們出場。
一名女酒客說,男歌星會說,有客人掛花較有面子,寧願不收開房錢,只要求500元掛花取代肉金。
她因為發現這些男歌星都沒有工作準證,擔心若被警方突擊檢查,她們也會被連累,因此上網揭發他們。
男歌星一晚可賺4920
男歌星靠掛花賺錢,一晚可賺2000多元(4920令吉)。
新國有數間以男歌星為主的歌舞廳,一般的操作方式是,男歌星會在台上唱歌,女顧客就在台下喝酒,並買花環或圍巾為歌星“掛花”,每次掛花的價格從30元到1000元不等。
據網上透露,劉女士去的那家歌舞廳,不少歌星每晚都可得到約5000元的掛花。一般來說,掛花費由歌星和歌舞廳平分,這就表示,男歌星一晚可賺2000多元。
顧客也可要求男歌星坐台,但男歌星通常只跟出手闊綽的女顧客談比較久,並會和她們私下聯絡。
擅長與闊太談情說愛
男歌星擅長“談情說愛”,多名闊太“淪陷”。
劉女士說,男歌星和她私下約會或進行性交易時,很少跟她討錢,而是會跟她“談情說愛”,讓她先動心,再通過掛花賺錢,並在要離開新加坡時向她討錢。
她原本與丈夫的感情沒有問題,只是被朋友帶去歌舞廳后“玩上癮”,並陷入男歌星的“情網”。
和她一起去歌舞廳的有四五名女性朋友,這5個月來,每個人都在歌舞廳花費至少數萬元,如今已覺悟,不敢再去舞廳。
像“翻版羅志祥”
劉女士性感貌美,男歌星像“翻版羅志祥”。
劉女士提供自己和男歌星抱在一起的親密合照,圖中可看到,劉女士雖然年屆40,但保養極佳,身材苗條,長髮披肩,樣貌姣好。
男歌星則高大英俊,輪廓深邃,長得很像台灣著名歌手羅志祥(小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