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心,你所说的,我明白,只要是有道理的,我都能接受,完全没有怪罪你。
我之前也是一名舞蹈员,帮忙我的老师打理学院的一切大小事物,所以我明白到声誉对于一间舞蹈学院是多么的重要。
也许你们所说的很可能是真的,但“告发者”楼主所写的标题与内容已经大大的侮辱到一间学院的名誉,而真假与否,他已经是有错在先。
“告发者”楼主觉得这间舞蹈学院有进行些违法的活动,大可去报馆揭发,而不是在这里散播似真似假的谣言,这样做只会让一些本想去这件舞蹈学院学舞的人止步不前。
这样不是间接的影响了学院的生意,如果他们追究起来,这样的责任他扛得起吗?我不是要吓唬他,而是希望他能采取一些较妥当的途径去做事情。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就好像你一样,你觉得你不能接受院长的要求,所以没有参与她的课程,这是很理所当然的,而“告发者”是成了受害人了过后,才来这里诉苦,而这当中到底有还是多少事实是我们不知道的,是她在那里得到了不平的待遇?还是学院把她辞退了,而怀恨在心?没有人知道。
无风不起浪,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件事情的发生,我想双方都得付起一定的责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