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聲稱“貨車生活”猶如難民營,車裡像蒸籠、睡覺動彈不得,還得忍受別人“車震”。
愛莎(30歲)2011年9月產下男寶寶后,連同丈夫、男嬰及當時2歲大的女兒,夜宿丈夫任職的清潔公司的小貨車。
她坦言,她們是為省錢而以小貨車當家,每晚入宿東海岸公園露天泊車場。
擔心影響孩子
“我丈夫月入僅1600元(約4160令吉),既要給前妻贍養費,又要掏錢買尿布和奶粉給兩個孩子,所以我們得省吃儉用。”
不僅如此,愛莎曾違例賣組屋,須償還2萬元(約5萬令吉)才能購新屋。
她說,丈夫為給孩子更好的成長環境而考慮租屋,但每月650元(約1690令吉)的租金讓他們打消租房念頭。
問及為何不考慮租賃組屋,她說:“每月還租金,租賃組屋永遠不會是我們的。為什么要花這筆錢呢?不如用來買組屋”。
她說,丈夫每早8時開貨車上班,傍晚7時回來,她在丈夫開車上班時,帶著女兒流浪,或把女兒寄放朋友家。年僅2歲的兒子由福利組織照顧,週末團聚。
但“貨車生活”不好過,車內空間窄小,睡覺時須把車門關上,所以不通風,雖有小風扇,仍得夜夜汗流浹背常失眠。
“不僅如此,我們睡在泊車場,經常看見年輕男女搞車震。我擔心這會給孩子造成不良影響。”
女兒無法獨立如廁
吃喝拉撒在車上,女兒至今無法獨立如廁!
愛莎無奈表示:“女兒已4歲,但長年在貨車裡吃住,沒學會自行到廁所小解,到現在還必須包尿片。”
“貨車生活”也使丈夫天天摸黑早起,使用附近公共廁所沖涼洗澡。
“泊車場附近只有一間有沖涼設備的廁所,丈夫擔心廁所被人霸佔,每天清晨6時起床衝向廁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