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马来西亚”的地位应该也是平等的。可如今,巫裔在每个月可领取扶助金和享有优待权和折扣,
华裔和印裔却什么优待也没有太不公平了啦!
“马来西亚”的江山是“三大民族”,巫、华和印裔所打下而独立的,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但是华裔和印裔却无辜地成了“二等公民”,真冤枉也太没天理了。
“马来西亚”如不是靠我们这些肯吃 苦,又没优特权还样样都交到足,就如交水电费、路税、门牌税和所得税等等。
政府哪还会有钱用,事实是我们正在供养着有“特别优待”的他们呢!
但是很遗憾,他们却不懂得“感恩”,反而还处处地去刁难,而且又动不动就口出狂言发号口令,
如要华裔和印裔回去中国或印度的言论真是太令人心寒了。如果,我们真的离开了,那么“马来西亚”可能就.......。




我不想再有什么大便固打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