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ghtjoker叫我帮他写的“遗言”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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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 于 2010-2-24 08:20 PM 发表

mr.fightjoker
这是你第二次来这种情况了。。。你本来就已经很久才更新一次文章现在就这样讲
换句话说半年才一话咯 ?
上一次为感情还被人接手
这一次又要怎样呢 ?
你难道一定要有时间才可以来更新 ?
随 ...
写故事不是我的工作,而是我的兴趣。第一次是为了私人的事,第二次也是为了私人的事;没错,我写故事志在兴趣,如果因为写故事而耽搁了我的生活,那不是很矛盾么?我再怎么宅也不可能把网络当第一。
如果你觉得“随便”就好看的话,我觉得你不需要来这里骂我,因为你“随便”找一篇故事来看就好啦。Google哪儿“随便”打DotA小说,肯定有很多,我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我是工作,不是读书。我不能随手写东西。而且我是厨房学徒,我相信在写稿之前我需要寻找一张干净的桌子,更何况我第一次在那里工作,如果我就这样写故事的话,我相信我的老板会建议我去当作家,而不是学徒,因而被炒鱿鱼。更可况,如果我是写在一张纸上的话,我不觉得有人肯把我的故事内容写在电脑里,毕竟那很费神,而且他没有这个义务。
说得狠一些,我完全可以在不告诉你们我的近况的情况下不写故事,因为我没有答应你们什么。
我说这么多不是想骂你,或者借机诉苦。我上面说的东西差不多都是我写作慢的原因了,因为我更少的online,可能来不及回答大家的问题,所以直接说了这么多。如果冒犯了,敬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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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魔 于 2010-2-24 07:05 PM 发表
Joker,你介意交流赛交给我处理吗?
-- 随便你,别说我的名字就行了。我真的没有觉得你会打坏我的名声,真的没有...=X 啊对了,在做活动前,劝你3件事:不要轻易生气、要有领导能力,还有一个重点:不要陪大家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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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rles- 于 2010-2-24 10:47 PM 发表
貌似 你很喜欢‘认识’女生
貌似 你很喜欢灌水。别欺负Js了,我了解Js不舍得扣你们分。如果是easyman的话,你们早都被气得不来Warcraft区了(他在我心目中是多么的严格...)。拜托,别离题了,Js难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