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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ryansan 于 2009-12-17 12:00 AM 发表 对不起,原来这里不欢迎兄弟或客观的意见发表。 我自动消失!
原帖由 Monalisa0483 于 2009-12-23 10:17 PM 发表 现在是说‘嫖妓’哦,一个被几百几千人压过你再去压 如果是和前对象又另说,所以男人有嫖妓的话千万别承认, 多多少少心里也有少许不爽啦em0011
原帖由 adrian999 于 2010-1-16 12:45 PM 发表 人要为未来而活,奋斗。 不要留在以往的日子里,源地打转。这样的人生会很痛苦的哦!。。。。。。陈冠希的事件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吗。。。。。。真真假假,对与错,就看我们如何去判断。。。。。。与决则。。。 ...
原帖由 CherryLIP 于 2010-1-22 05:14 PM 发表 不去嫖妓就没有隐瞒的必要,何必呢? 接不接受是看对方本身了,一开始欺骗隐瞒已经是超不爽了,再加上嫖妓的罪名,唉... 亏你还敢在这里讲得出那一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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