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补充进攻方法与得分标准
一、禁击部位:
后脑、颈部、裆部。
二、得分部位:
头部、躯干、大腿。
三、禁用方法:
1、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新规则首次出现“消极3秒失1分”规定)
2、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
4、一方倒地,另一方用脚进攻对方头部。
四、可用方法:
除禁用方法外的各种武术流派的招法。
五、得分标准:
(一)优势胜利
1、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
该场胜方。
2、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
方为该场胜方。
3、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胜
方。
4、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鉴定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对方为该场
胜方。
(二) 得2分
1、一方倒地(两脚以外任何部位接触台面),站立者得2分。
2、用腿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
3、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2分。
4、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5、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迅速站立者,得2分。
6、用转身后摆腿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而自己站立者,得2分。
(三)得1分
1、用手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
2、用腿法击中对方大腿。
3、运动员消极8秒,被指定进攻后,8秒钟内仍不进攻,对方得1分。
4、主动倒地超过3秒钟不起立,对方得1分。
5、受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
(四)不得分
1、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
2、双方倒地或下台。
4、用方法主动倒地,对方不得分。
5、抱缠时击中对方。
感谢键盘战士究正!
[ 本帖最后由 金牌打手 于 2009-3-17 11:22 PM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