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冥婚在汉朝前就已出现,一直延续至民国初期,现在亦偶然出現。史載,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的儿子曹冲13岁夭折,曹操出于对儿子的喜爱,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作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宋人周去非寫書斥責曹操實行冥婚陋俗。宋代时冥婚风气最盛,几乎未婚先死者家人都要为其进行冥婚。民國初年,冥婚風氣仍盛,但名目不一,如:廣東翁源縣有「討鬼妻」之俗,河北定縣有「結陰親」之俗,浙江定海有「陰配」之俗,河北滄縣有「娶乾骨」之俗,廣西隆安縣有「鬼婚」之俗。其他如山西、安徽、江蘇等地皆有冥婚習俗,見諸於各朝文人筆記。據悉1976年中國發生唐山大地震之後,該地的「鬼婚」儀式就相當盛行[1]。1968年5月29日,前台北市長高玉樹為自殺身亡的長子高成器與吳家小姐吳純純完成「冥婚」,是台灣最有名的「冥婚」案例。
敦煌出土的《大唐吉凶書儀》有夭殤男女之家長的冥婚書、答冥婚書、冥婚祭文等,說明了唐朝社會的現象。
現代一些雙方或其中一人死去的未婚情侶亦會舉行冥婚,這是出於家人對已死子女的思念,或情侶在生的一方對已死一方的思念與忠誠
儀式
冥婚的仪式混杂了红、白两事的礼仪,依当事人的主张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来说,冥婚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命关和婚后取得龙凤帖。男方放定也是要进行的,一半是真的绫罗金银,一半是纸糊的各种衣饰,最后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迎娶仪式是冥婚中不可少的,也要搭棚宴请,门前亮轿。“新娘”的照片或牌位由送亲太太捧出交给娶亲太太,放入喜轿。到男方家后由娶亲太太把“新娘”牌位或照片取出放入喜房的供桌与“新郎”的并列,再由娶亲太太代为给全神上香叩拜,就算拜天地了。“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也要供于“新婚夫妇”的牌位或照片前。以后再选个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起灵按指定的时辰葬入男方坟的旁边,并且两个棺柩要挨上槽帮,才算“夫妻”并骨合葬。葬罢祭祀后,男女双方的家属边哭边道“大喜”,此后作为亲家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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