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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UPDATED ON 31/12 #2267 ❤ :: 第八十三篇 '' |
原帖由 深深 于 2008-9-25 11:18 PM 发表
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如果因为自己的私利,进而采取卑鄙、无耻的手段,危害了人类的生命,这种行为是不能原谅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保护自己的权利,而这些无良的商人又有什么权利采取这些令全人类蒙羞手段,来践踏无辜的生命?无论是谁,来自任何国家、生于任何的种族、肤色、拥有任何的官位、甚至于财富,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犯了这样的错,是绝对不能轻易的被原谅!更不是道歉辞职就能息事宁人的。生命和健康的价值是谁也没有办法衡量的!身为全球食品生产原料大国,爆发出这样的事情,大国该怎么给世人一个合理的交代呢?
为了私利而摧残人类生命的行为,这一些人的行为应该被世人歧视,永远受到全人类谴责!不得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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