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在买二手屋子时遇到一些问题。上个月看中了一间屋子,付了2%订金给agent也签了option form.Agent 说过后会拿给屋主签,叫我submit docs给他的banker apply loan. 后来贷款批了,我也签了offer letter.间中我有问agent屋主签option form了吗?他说屋主很忙还不得空签,但是他叫我放心屋子肯定是留给我的。然后他就安排他的panel lawyer帮我做 SPA & loan agreement。后来好了我也去签了,也把down payment交给律师楼。律师说过后屋主会来签。谁知道过了一星期,屋主还是没有去签,agent说屋主不要去前,因为跟agent的partner(另一位agent)谈不拢,现在闹翻了。Agent说他会叫另一间公司的agent去跟屋主谈。如果谈不成,我需要赔银行钱(cancel loan penalty),还要付律师费,加起来要7千多块。我真的觉得很冤枉,也怪我太相信那个agent了,都照着他的安排去做的。结果屋子没买成还要付那么多钱,那个agent竟然说也不是他的错!请问各位大大,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