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华裔女车主在交通警察开出的罚单签名空白处,写下“Babi”(猪)字眼,今日被控做出不雅行为罪,而获判罚款100令吉。
53岁的被告陈月凤(音译)于昨晚8时55分,在新山敦拉萨路因涉嫌阻碍交通,拒绝开走她的金色马赛地轿车而遭交警向她开罚单。
不料,这名女子在交通罚单上签下“Babi”,疑似带有轻视及辱骂字眼,被控抵触199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做出不雅行为)。一旦罪名成立,将被罚款不超过100令吉。若无法缴款,必须以监禁1个月代替。
虽然被告开的车是金色马赛地,不过被告律师蔡学捷向法官求情时却表示,被告是一名没有工作的单亲妈妈,且患有贫血症,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发落。
主控官莫哈末则表示,被告的行为已干扰公务员执法,因此要求法庭予以最高罚款。
此消息一出,引发大批华裔网民留言大骂这名交警,引来一些列的种族课题争论,例如:人家的签名就是Babi,何错之有?那为什么叫华人Cina Babi的人不会被捉?
甚至还有网民留言“建议”这名女子,下次签名写“Kucing”(猫)、“Ayam”(鸡)、“Itik”(鸭)、“Pokemon”(神奇宝贝)、 “Sailor Moon”(美少女战士)等,就不会被捕了。
不过,同样有华裔网民认为,凡是应该将心比心,如果是存心侮辱他人,那么她就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部分网民不解为何在罚单上写“Babi”为什么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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