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曾经在20年前买下一份产品名称是“PLP-Pioneer 3000”的保单,20年后的今天,这份保单给了你什么回馈?
53岁的家庭主妇颜佩芳,于1993年透过保险经纪,为两名孩子购买了被经纪形容为“储蓄保险”的保单,保额为5万令吉。
两份保单每一年的保费总值约1120令吉。当时,经纪声称,
只要缴交9年保费就无需再缴钱,因为保单红利将替投保者供款。第20年,投保者还可以提领逾1万6000令吉特别花红。
今年正值提领特别花红的年份,颜佩芳向保险公司申领该笔款项时却被告知,两份保单分别在2000年及2005年断保,已缴交的保费付诸流水!
重新查阅两份保单,才发现了两项她不为所知的条款:
(1)这是一份人寿保险;
(2)保单的替换期(critical year)为第9年,并不保证(not guaranteed)她在支付保费9年后无须再掏现金付费,而可以使用"累积下来的现金红利"付费,胥视9年后的利率情况而定。
同样的保险产品 不同的处理方式
“PLP-Pioneer 3000”保单计划经已不存在,但曾经推出有关产品的保险公司,在“善后”工作上却显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
颜佩芳透露,Z公司拒绝交涉,A公司则提出解决方案:缴费续保、或讨回约1万令吉的红利现金。
行动党无拉港区州议员黄田志已协助投诉者,三度致函国家银行的财务调节局(Financial Mediation Bureau)寻求援助,当局声称投诉在调查中,暂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
签购保单前 消费者的本分是?
A公司一名专业的保险经纪,透过电话访问向《民声广角》及读者传达讯息:
(1)先搞清楚你要储蓄保险(saving plan)还是人身保险(protection plan);
(2)经纪只依据你的意愿和财务能力,为你设计专属的保险配套;
(3)仔细查阅保单内容是否合意;
(4)保险合约到手后的15天内,若不满意的话可退保,保险公司全额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