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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r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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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超级版主进来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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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seokhh
2013-7-26 09:23 AM
楼主不来回复了吗?
你这样一再出言不逊也解决不了问题。。。
请自重,注意言辞
冷静分析了才回复吖
haru90
2013-7-26 09:28 AM
wingseokhh 发表于 2013-7-26 09:23 AM
楼主不来回复了吗?
你这样一再出言不逊也解决不了问题。。。
请自重,注意言辞

我在啊 刚回复了
何来出言不逊?求解释

我的言辞一向温和
haru90
2013-7-26 09:42 AM
Rayz183 发表于 2013-7-26 04:17 AM
人可以没知识,但不可以没常识
交易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金钱交易, 第二种就是物物交易,英文叫做 barte ...

很好很强大~

详细解释 外加中英文翻译 真是再清楚不过了
真想给你加个赞 拍手拍手

好了 小小声的问一句 买卖中心的所有版规

有哪一条提到了“交易”了

有哪一句提到了所有“交易”必须在买卖商场进行?

不要跟我说买卖和交易一样 不要跟我说这是常识 不要说我无知

文字游戏?

找到了帮个忙post在这里

我即刻向各位版主 超级版主 各位站长 致歉
可栗兔
2013-7-26 09:53 AM
如果没错的话,

其实lz要求的只是,在判决他死刑之前,给他一个通知说:“ 喂,你在不修改你的贴, 我就把你的贴杀死。”

而不是已经杀死了才,告诉他,你已经死了

要求的是一个事前警告,毕竟看到自己的楼,突然倒了心里上也不是怎样舒服
2727226
2013-7-26 10:06 AM
对不起,我们论坛的规则是处理后才有通知出来给会员,我知道你的意思是处理前给个通知,然后你看到了,我们才进一步处理你的帖,是这个意思吧? 你说的东西我们有考虑到,因为论坛原始设定是这样,我们处理量也很多,没有考虑到你的感受就处理了我们真的很抱歉

处理你的帖的原因你知道吧?因为这里是不应许这样开帖的,虽然是交换,可是一般上我们都会建议会员开在二手卖场,那边很多人都在那边完成物物交换的哦,而不是在畅所欲言,畅所欲言是给会员说话聊天的地方,基本上没有牵涉任何的活动的,就只是纯聊天的地方。

在我还是会员的时候我也常常搞不清楚哪里应该发帖哪里不应该,结果也是中了warning才知道,不过还好啦,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就在想或许真的是我不明白字面的意思结果就去发帖了,有时候我们会根据过去的经验来判断现在的东西,就很容易产生混肴,把真正的意思模糊了

下次有要处理帖之前我们会征询你的意见,并附上理由,然后才进一步的处理,你看这样可否?

如果你有什么更好的意见,你可以写上来给我们知道,因为论坛里面会员的意见也很重要,互相帮忙才会有更好的论坛,对你的不便在此再请多多包涵,希望你可以接纳我们的解释 aligato
haru90
2013-7-26 10:19 AM
大眼睛 发表于 2013-7-26 09:12 AM
公开此内容

aiseh,这么说话不是好听点咯

不会不会 我脸皮向来比城墙还厚

只不过看到某某的回复 让我忍不住回复而已
80后90后? 你的放射性碳是少我多少?

话说,我指的不舒服是先斩后奏

你给我警告 再杀我的贴 我尚可接受
这方面T_TJS 就做得不错啦

个人意见说 如果要这般做法

第一 请看到任何买卖中心以外的交换贴 即杀

我的贴开了将近3个星期 13、14页的人留言想交换

现在直接给我死亡证书?再跟我说请到买卖中心开贴?

关于这点请一视同仁

第二 交易是有风险 我同意

所以我提倡写下交换地点 邻近的朋友可以方便交换

如果选择相信邮寄 却没有自觉我无话可说 不然贵论坛也不会颁发所谓的认证卖家

第三 买卖中心根据格式要怎么放卖家资料?不是有写说其他卖家不得在此卖家贴里贩卖其他事物

放我的一个人的?还是说要交换的每个人,各自开贴?这不矛盾吗?

此样物品个人认为其价值虽然不高但值得喜欢的人收藏 相信来交换贴留言的朋友也是一般心思

因为怀疑有行骗的危险,把一群有共同嗜好的在厕所聊天喝茶的朋友遣散 个人认为是很可惜的
wingseokhh
2013-7-26 10:21 AM
haru90 发表于 2013-7-26 09:28 AM
我在啊 刚回复了
何来出言不逊?求解释

呵呵,温和也可以不逊的
如果你真的做对了,
真理和道理都会站在你那里的,
反之亦然
haru90
2013-7-26 10:29 AM
wingseokhh 发表于 2013-7-26 10:21 AM
呵呵,温和也可以不逊的
如果你真的做对了,
真理和道理都会站在你那里的,

晚上是要休息睡觉的

我不是专业写手 不然早去做枪手

对或错没有人可以决定 看你站在哪里看待事物

我寻求理由 那些批判我无知 认定我错的人

希望大家也能明白这个道理

论坛本是快乐聊天的地方

风雷厉行不是不好 法外不外乎人情

如果可以给个期限 比如说给个警告

到14页就停止什么的 我会感恩

然后时间一到我自己会收皮
haru90
2013-7-26 10:46 AM
2727226 发表于 2013-7-26 10:06 AM
对不起,我们论坛的规则是处理后才有通知出来给会员,我知道你的意思是处理前给个通知,然后你看到了,我们 ...

不敢不敢   人必客气而后人客气之

在这里造成您的麻烦 也向“您”致歉

规则是可以改善的,但原始设定是这样的我之前倒不是很清楚 再向“您”致歉

处理的原因我知道,如果可以的话能提供个物物交换的地点会更好
以物品为中心 而不是卖家为中心
至于说能不能做到 难不难我也不敢说什么

市面上也有不错多的物物交换网站
只要写明交换人必须各自担当风险 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毕竟买卖中心明文规定“买卖” 不然就改掉字眼  交易的涵盖更广
如果买卖中心被交换贴淹没相信也不是你们想要看到的

个人没什么,只是可惜了那些还没换到的朋友
在这里给“您”的处事态度 thumbs up

也是个人小小意见 真心不敢当 aligato
wingseokhh
2013-7-26 10:48 AM
haru90 发表于 2013-7-26 10:29 AM
晚上是要休息睡觉的  

我不是专业写手 不然早去做枪手

楼主,大家都了解你在气的原因。。
但是基于每个版块都有其条规,
只要在开贴前了解清楚,
自然就不会发生不愉快的事了~
其实争下去也没有意思,
就重新到适合的版块开贴就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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