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xinhxin 发表于 2013-7-25 09:57 PM 
可老板也还了卖肉的钱啊?+1000-1000
一开始旅店是-1000(因为妓女欠的钱),住客deposit 1000 (有住才有赚)。妓女还了1000,旅店 0 (不是+1000,因为妓女是还清之前欠下的)然后老板拿了妓女还清旅店的的钱,还给屠夫。(旅店又-1000)
或者你可以这样排列,更清楚:
一开始妓女就欠钱了(所以是 -1000)旅客给了1000(旅店+1000=0)老板拿旅客的钱还给屠夫(0-1000= -1000),妓女还给旅店(-1000 +1000= 0),旅客的deposit 拿回去(0-1000= -1000)旅店的钱不是老板个人的财产,当然老板可以用,不过就变成挪用公司的钱,不是私人的钱。
除非说欠屠夫的债是旅店的,但情况也还是一样,因为老板是用了妓女的钱来补上去罢了:
一开始-2000(欠屠夫的+妓女欠旅店的)deposit+1000 然后妓女还钱+1000 然后退deposit - 1000 最后还是= - 1000
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