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Ray Tomlinson

如果沒有Ray Tomlinson,我們彼此之間的聯繫可能變得相當困難。他是電子郵件email的發明者,同時選用「@」這個符號作為電子郵件代表,樹立第一封電子郵件的標準。
2. Craig Newmark

僅靠獨自一人的力量,就改變了人們使用網路分類廣告的習慣,Craig Newmark創辦了Craigslist網站,每月瀏覽量達300億次,在美國多達5,000萬用戶,支援12國語言。
3. Al Gore

美國前副總統Al Gore,對公眾上網立法影響極大,在位期間特別注意網路影響教育的關係。
4. Robert Kahn

大家尊稱他為「網路之父」,是TCP/IP網路協定的共同設計者,同時對於美國國防部DARPA網路計畫有卓越貢獻。
5. Vinton Cerf

同為「網路之父」,和Robert Kahn一同設計開發TCP/IP網路協定。
6. Mitchell Baker

Mozilla基金會主席,對於拓展開放性網路應用服務不遺餘力,包括大家熟知的火狐瀏覽器,她的立場是:網路不該屬於任何一家公司或操作系統。
7. Phil Zimmermann

早期推動網路隱私控制權的重要代表人物,撰寫出電子郵件加密程式(PGP,Pretty Good Privacy),並且免費提供下載,成為全球最多人使用的加密軟體。
8. Jon Postel

一手促成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IANA)成立,負責分配網際網路域名和IP位址。
9. Tim Berners-Lee

1989年發明了網際網路(World Wide Web),一手主導了URL、HTTP和HTML的定義。
10. Linus Torvalds

21歲發明Linux操作系統,是開源世界最重要的人。
>>完整名單請參考http://www.internethalloffame.org/
出自Mashab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