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不知,華裔雜貨商沒有熱烈響應,是有道理的。原來轉型計劃有極不合理的條件,如指定裝修商、供應商、貨架商;且不准售賣超過5%非清真食品,不准售賣含酒精飲料等等。
換言之,雜貨商一旦參加轉型計劃,他們就幾乎失去自主權,連買貨都不能講價,指定供應商說多少錢就是多少錢,形同任人宰割。
這樣的雜貨店,開在窮鄉僻壤則可,如在城鎮附近,就無法和鄰近的超市及霸級市場競爭,這才是坐以待斃。常給友族政治領袖贊為很會做生意的華人,哪會自投陷阱?
至于指定裝修商、貨架商這些條件,不言而喻,價錢必比別人貴,同樣是任人宰割,借6萬(后增至8萬)令吉,所得到的實際價值可能只值三四萬,真是別人賺錢,自己買單還錢。
歧視非穆斯林
華裔雜貨商除非萬不得已,不然很少人願做這種冤大頭,何況華裔雜貨商深知借錢容易還錢難,他們也不想留下有借無還的臭名。
最無理的條件,莫過于不准賣酒,不准售賣超過5%非清真食品。非清真食品如同毒藥嗎?否則為什么限制雜貨店售賣?
定下這條件,其實就是歧視非穆斯林,也是伊斯蘭化政策,陳蓮花應該督促取消這條件才對,怎么反過來勸華裔接受這種歧視?
須知此例一開,宗教歧視必變成合理化。國陣裡的華人政黨和華基政黨,極力抨擊伊斯蘭黨推行伊斯蘭化,但本身竟極力為伊斯蘭化鳴鑼開道,陳蓮花你怎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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