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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接到投诉,突击柔佛新山一间医学美容诊所,揭发中心无获卫生局执照营业,中心两名负责人因此被判罚款9万5000令吉!

两名被告分别为医生苏扎娜(52岁)和吴桂兰(译音,54岁),是新山百合花园摩烈1/5路的Seoul Beauty有限公司的负责人。

两人今早在地庭面控,除了个别面对一项控状外,两人经营的医美诊所也面对一项控状。

两名被告被控身为Seoul Beauty有限公司负责人,于2015年9月3日开办一家未获卫生部发放执照的医学美容诊所,牴触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及服务法令第3(c)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5(2)(aa)条文下被判刑。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3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年,或者两者兼施。

此外,有关Seoul Beauty公司也因为无照营业,牴触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及服务法令第3(c)条文,可在 5 (1)(b)(i)下被判刑,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两名被告认罪,代表律师林春信向法官求情说,其当事人苏扎娜拥有两名尚求学孩子,并有母亲要奉养;吴桂兰则为单亲母亲,并要负担一家人的生活,要求法官轻判。

法官莫哈末卡立宣判两名被告罪成,个别被罚款2万5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坐牢6个月代替,至于两人经营的公司则被罚款4万5000令吉。


苏扎娜(左)和吴桂兰被判罚款9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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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桉情,私人医疗行业控制单位早前接到投诉,于2015年9月3日由哈莎丽娜医生带领另3名队员,前往巡视有关Seoul Beauty有限公司。

据了解,有关医学美容中心在百合花园摩烈1/5路一间单位底层营业,小组成员当天前往视察时,在中心一面牆上发现一扇门。

小组成员在打开这扇门后,出现一道通往地下层的阶梯,众人循着楼梯下楼,发现有3间配备各种手术及医疗工具的房间,还有一些医疗废料,显示单位有被使用着。

当天的视察变成执法行动,小组怀疑有关公司牴触了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及服务法令(586法令)第3(c)条文,即在未获卫生部发放执照下,经营医学美容诊所。

当局也取走了37样物品包括一些文件调查。

据向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查询,有关诊所的两名董事就是此桉两名被告,即苏扎娜及吴桂兰。

新闻转载自: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