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联名持有房屋,一方要卖,一方不卖

1)要卖的一方是不是可以向法庭提出卖屋要求,完全无视另一方不卖的意愿?

2) 如果没有相关文件的original copy (例如original geran, original S&P之类的) ,  还可以卖屋子吗? 如何申请新的original copy? 大概多少钱?

3)要卖的一方提出诉讼后要等大概多久此案才会受理?

4)不卖的一方会多久前被告知要卖屋(或给多久时间般屋)?

5)整个案件大概花多久时间才会完结?

6)律师费是否由提出诉讼的一方(要卖的一方)全部支付?

7)是否双方都要出庭?不卖的一方可以叫代表律师出庭吗?

以您的知识为人雪中送炭,在下感激不尽。希望他日有缘人能为您解苦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