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网络的一间折扣劵公司付钱买了一个旅游配套,我称之为A公司。A公司的其中一个合作伙伴旅游公司,我称之为B公司。几个月前,B公司电邮要求我付一些旅行的费用而我也通过转账付了。就在几天前,我要向B公司再次确认我的旅行细节时,我就再也联络不到这间公司了,它的联络号码变成空号了。我就拨电问A公司,A公司说会赔回我的全部旅行配套的钱,而之后我自己转账给B公司的事一切与A公司无关。
事后,我才知道有很多人受害,也登了报纸。我现在正在要求A公司赔偿中,还没收到钱的。还有,我手上有B公司要求我转账的电邮,我有B公司的户口,我也有我转账的收据。
我的问题是:
1.A公司是否需要负责任,例如应该把我转账的钱也要给回我。
2. 我应该报警备案吗?避免更多人受其害,因为我看到A公司还是继续和B公司合作,而B公司的联络电话也变不一样了,我正考虑拨电试试运气,试一下可以拿回我的血汗钱吗。
(在这里很显然的,A公司已知道这件事而继续和B公司合作,有报纸证明A公司知道有很多受害者的)
3.还是我应该问消费者协会求助。
4.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讨回我的钱。该把我转账的钱也要给回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