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評論 2011-11-25 11:06
如果我是有錢人,首先,我會在馬股中找出一隻陷困低價股,找上該公司董事,向他們表達全盤計劃,如果他們不同意,我就再找下一隻低價股,直到找出志同道合的董事為止。
然後,我會結交幾個來自不同證券行的股票經紀,用其他人的名義,分別向這些經紀開設數個投資戶頭,然後指定A經紀以趁股價低迷時,以平均每股10仙價格大量買進該股。
待大市投資信心逐漸升溫,我開始透過名下私人公司名義準備一些價值龐大的“意向書”(反正意向書不一定得落實),然後致電股票經紀們,讓他們隔天大量買賣該股來推高交易量,讓該股進入十大熱門榜吸引投資者目光,最後再一舉將股價推高至40仙漲停板水平。
雖然這種張揚的炒法自然躲不過交易所質問,但這在我預料之內,因此早已想好回答股價不尋常波動質問的方式:就直接說不知道,又或者公司正與某某私人公司洽談一份數額龐大的合約好了。
隔天股市一開,開始有跟風客進場跟隨,我讓股票經紀向外界放風說股價會漲到60仙,而且在數天後真的將股價推高至60仙,然後再放風說會漲到1令吉,跟風客賺了錢,自然 更興致勃勃,於是廣邀身邊人一起發達,就這樣,跟風客越來越多,股價也越炒越高...
我偶爾讓股票經紀停止再炒來試探市場情緒,每當發現即使我不買,還是有大量買盤在支撐股價時,就交代經紀分批出貨,重複又重複,持股量也逐漸減少,到了交易所開始要採取行動時,我的股票應該也清得七七八八,賺夠了,其餘的由他去吧。
別說我違法,沒有我豈有交易量?別說我操縱股價自肥,因為我沒有強迫任何人參與。
不過,若你一昧跟風、忽視基本面,加上被賺快錢慾望衝昏了頭,很抱歉,你的血汗錢注定要走進我口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