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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寻找前世之旅】我不断的穿越、只为了寻找一滴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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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糖
2012-4-9 01:46 PM
本帖最后由 薄荷糖 于 2012-4-9 04:22 PM 编辑

楔子

烟花三月下江南。

此时,这座以美景闻名全国的城市正处于一年中最美的时候,处处绿意盎然,草长莺飞。湖边柳丝依依,长条垂地;桃树次第开花,棣棠映照水中,偶尔有几只水鸟浮于春波之上。春风拂过,粉色花瓣似雪纷飞,洋洋洒洒随风飞舞,不多时,石板地上已是嫣红一片,残花点点瓣瓣,飘落如雨,连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味。

沿着青色的石板路一直走,经过一片绿色的竹林,再往左拐,就能看见一座二层楼的中式建筑,黑瓦红墙,雕花围栏,正中的牌匾上写着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前世今生。

前世今生,这是一座茶馆的名字,也是我----叶隐,一位十九岁女孩工作的地方。在以饮茶为风的这座城市,这样的茶馆多不胜数。茶馆自然是打开门做生意的地方,但是除了茶,我们还做别的生意,一门特别的生意,一门和前世今生有关的生意。

不知你有没有听过这么一种说法:欲知前生事,今生所受事。前世之因,后世之果,如果你种下了这个因,那么无论经过多少个轮回,你都摆脱不了这个结果。该如何化解呢?这也许是无可奈何、难以化解的宿命,但是我们的这门生意偏偏就是要回到你种下因的这一世,找出宿命根源,改变它。

这门生意不收钱,收的仅仅是----你的一滴眼泪。

也许有人会说那不是需要穿越时空?怎么可能办到?就是穿越时空,一般人当然办不到,但是对一个人来说却不是什么难事,这个人-----就是我的师父,这间茶馆的拥有者。
师父有个很美的名字-----司音,人如其名。

从小就被司音收养的我,自然是把司音当成了最亲的人。从我懂事开始,就很少看见司音笑,也没有见过他发怒或是生气的样子,他总是那样淡淡然,似乎这个世上没什么事情能让他动容。在我的记忆中,好像他在教习我通灵术和除灵术的时候才会有一丝温和的表情。除了司音这个名字和通灵术,我不知道他的任何事情,包括年龄、国籍。

茶馆里平时一共有三个人,司音、我,还有我的师兄飞鸟。飞鸟的名字虽然很东方,但他却拥有一头绚丽的金发和大海般湛蓝的眼睛,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在司音收养我的时候,他就已经在那里了。他比我大四岁,是个热情爽朗的男孩,可能也因为他的性格,他的女朋友总是走马灯似的换个不停。不过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甚笃,关系比亲兄妹还好。他天资聪颖,比我早出师很久,一直以来,都是他在不断穿越不同时空,寻找着委托人的前世宿源。

不同委拖人的前世都是形形色色,并不局限于古代中国,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都有可能隐藏着委托人的宿源。语言的问题并不大,每次出发前司音都会让飞鸟吞下一粒解语丸,这样的话去任何时空、任何国家都不会有语言的障碍。但是解语丸只在异时空才有效,在现在这个时空是毫无作用的。当初知道这点后,我不得不又郁闷地捧起了英文教材。本来还以为只要一粒解语丸,在现实世界也能纵横一番呢。

不过今天对我来说是特别的一天,因为我已经正式出师了,从今天开始,我也能像师兄一样,在上下五千年里遨游一番了。以前每次听师兄说起异时空的点点滴滴,心里总是痒痒的,现在我也终于能独挡一面了,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高兴的笑出声来。

真希望我的第一个委托人的前世是我感兴趣的年代,一定会很有趣的,不是吗?
薄荷糖
2012-4-9 01:54 PM
本帖最后由 薄荷糖 于 2012-4-9 02:01 PM 编辑

被笔仙附身的女孩

沿着朱红的楼梯走上二楼,刚推开房门,每天相同的一幕就映入我的眼帘。斜坐在米色藤椅上的司音一边喝着刚泡好的西湖龙井,一边看着当天的早报。黑色长发犹如瀑布一般披散下来,泛着淡淡的光泽。浅金色的阳光沿着他浓密的睫毛、挺直的鼻、薄薄的唇勾勒出完美的线条。

听见我推门的声音,他缓缓抬起头。司音有一双很美的眼睛,或者说是有点妖诡,一只眼睛是月光般的银色,另一只却是紫罗兰般的淡紫,他用那双异色的眼睛看了我一眼,微微点了点头。

就因为这双眼睛和他总是不变的容颜,我已经无数次怀疑他倒底是不是人类了。

“师父,师兄还没有回来吗?我看他在巴比伦玩得不亦乐乎了吧?” 当着他的面,我可不敢叫他名字。
他饮了一口茶,道:“飞鸟是个很有分寸的人。” 他放下茶杯,又说道:“对了,今天开始,你就要开始完成被委托的任务了,你做好准备了吗?”
“当然!师父,我可兴奋呢,可是……” 我四处张望:“怎么没见到委托人呢?”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神色道:“不是说过了吗,不是每个人都能来委托的,来这里委托的都是有缘人。”

对了,司音是说过,只要是前世今生纠缠不清的人都会梦到这个地方,很多人醒来都会不记得,也有很多人根本不信,一笑了之,唯有真正的有缘人才会找到这个地方。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里只是一个茶馆,一个十分普通的茶馆。

“咚,咚” 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我神色一振,立刻大声道:“进来!” 门慢慢被推开了,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响起:“请问,请问,这里真的可以委托吗?”
我循声望去,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白衣女孩正站在门边,清秀的脸上满是难以置信。
“你是做梦……”
“对,对,我是做了一个这样的梦,所以……” 她神色有些激动,飞快地打断了我的话。
“那么,你要委托什么?” 司音在我身后冷冷道。那女孩望了一眼司音,显然大吃一惊,这个反应很正常,什么女性见了司音这样的超级帅哥都是这样的反应,有的还更夸张呢。
“真的可以委托吗?” 她仍然不敢相信。
“当然。”
“实在……实在是太好了。” 她看起来激动得就快流出泪来,“我这不是也在做梦吧?” 我不由笑着摇了摇头,很多委托人来都会是这个样子。

她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便开始说了起来:
“我叫柳颜,从四个月前开始和同学玩一种很流行的游戏----请笔仙。当时很疯狂,所以每天都请,每天都和亿说话----哦,亿是他的名字。到后来亿就没有回去,一直附在我的身上,他说是我前世的情人,每晚都会进入我的梦里,他说我们遭遇了三世情劫,每一次都是以悲剧结束,所以这次好不容易遇上我,他要一直跟着我,他说要----带我回去。” 她的神色复杂,又隐隐带着一丝惊慌。

原来是笔仙,这样的游戏听说在大学的女生中颇为流行。请笔仙或是碟仙都是源自于中国一种最古老的巫术“扶乩",也叫作灵子术。

所谓笔仙,也就是灵,是一种中阴身,人死后进入中阴界变成中阴身,中阴身是死后没有投胎的生命,他没有固定形状的身体,但是由于思维的惯性,由自己意念想出来的身体,会具有前世的外形特征,大多数这样的灵都比较弱,所以偶尔请出来也没有大碍,但一天之中有两个“逢魔之时”,一次是太阳刚落山,另一次就是子夜十二点到两点之间,前一个是野外的“逢魔之时”,而后一个则是室中的“逢魔之时”。.在这两个时段请仙就比较容易招惹灵力较强的恶灵。

“笔仙并不是高等灵,我就替你收了他吧。” 我有点不屑地说道,第一个委托人的任务也太简单了,根本不用穿越时空。收灵,是通灵术最基本的法术之一。低等灵和中等灵都是很容易对付的,现在的什么笔仙、筷仙、镜仙都是属于这一类。

“不要!” 她的脸色一变,连忙阻止道。
“那么让他把你带回去?” 我微笑着说。“你要知道,他只能带你的灵回去,带不走你的肉体,你就等于死了,明白吗?”
“不要……” 她摇了摇头,又轻声道,“能不能不要伤害他,也不要让他带我回去,他对我真的很好,如果有什么不好的事,他总会提前告诉我,一直在我身边保护我,所以我不想伤害他……我想委托你们去我的前世……”

“明白了,我们去你的前世寻找你和他为什么三次都是悲剧收场的根源所在,改变根源,结果也自然改变,那么就没问题了。” 司音淡淡道。
“天哪!真的,真的有穿越时空?” 柳颜还是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过来。” 司音招了招手,等柳颜走到他身边时,他伸出右手食指抵住了她的眉心,闭上眼睛,口中念着咒文,一团白光渐渐凝聚在柳颜的眉心之间,若隐若现地映出了一个字:辽;辽字褪去,又有一字浮现:汉;汉字褪去,又清晰地出现一字:秦。看着眼前的一幕,我不禁有些吃惊,平时都是浮现出根源所在的那一个朝代。
今天怎么有三个。

天哪,不是让我三个朝代都去吧。

待字迹褪去,司音收回手,低声道:“果然是三世情劫。” 他顿了顿又道:“我要你的笔仙现身,有话问他。” 说着,他掏出一张符咒,默念咒文,用食指和中指夹住符咒,往地上一扔,一股白烟冉冉升起。
“师父?灵呢?在哪里?” 我看见前方什么也没有,连忙问道。
“就在你身边。” 他轻描淡写地说道。
我一侧头,紧挨着我的左边,赫然出现了一个高大的人影,吓得我倒退了几步。虽然我不怕灵,可是他以这样的方式忽然出现在我身边,自然会吓我一跳,人吓人还吓死人呢。

待我定下神来,才依稀看清了身边这个男人。他大约二十几岁,容颜俊朗,面带英气,就是穿着一袭古怪衣服,拜电视剧所赐,我一看就知道这是少数民族的服装,莫非这个男人就是那个辽时代的?
“你,你果然和梦里一模一样……” 柳颜喃喃道,一脸震惊,
“刚才我们的话你也都听见了,你有什么想说的,耶律阿保机。”
司音的话令我和柳颜都大吃一惊,耶律阿保机,莫非是历史上那位契丹王朝的创建者,赫赫有名的辽太祖阿保机?想不到一来就来个这么大牌的。我震惊之余又多看了他几眼。

柳颜更是脸色苍白,道:“你,你不是告诉我你叫亿吗?原来,原来你是这么有名的人物……”
阿保机没有否认,他牢牢看着柳颜,眼神流转,似有千言万语。而柳颜则是一脸惊诧地看着他,脸上的神色也是变换不停。
“那是我的汉名。何况,叫什么名字又有什么区别,我始终是我。” 他沉声道,又转向了司音说:“果然是位高人,那么我也开门见山,说说我和她的故事。

“我和阿颜的悲剧是从两千多年前就开始了。那时候,她是秦国太卜之女,叫做茗颜,我则是秦国的将军李信,从小我和她就情投意合,也曾私订终身,将来一定要结为夫妇,永不相离。在众人眼里,我们早就是一对了,只等一个合适的时候来宣布这件事。就在这个时候,我奉命出征,在临出征前,我特地去她家提亲,在得到应允之后我满怀激动的心情踏上征途,想早点回去见她的愿望令我斗志昂扬,很快我就率大军凯旋而归。”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似是在回忆着痛苦的事情。“本以为回去看到的是她的如花笑靥,谁知----看到的却是她的坟冢。我当时就如同疯了一般,抓着他们问为什么,好端端的她怎么会死?当我知道原因后,更是悲痛难抑,原来我的弟弟一直也爱着她,趁我不在的时候……污辱了她,她的父母怕家丑外扬,就逼着她嫁给我弟弟,就在出嫁的那一天,她就自尽了。我一怒之下杀了我弟弟,万念俱灰之后也在她的坟前自刎了。”
我看了一眼柳颜,她的眼眶泛红,隐隐有泪光。

“第二世,我投胎为汉朝将军霍去病,而她则是李广的小女儿。我和她互有情意,但是再一次相逢的机会是我没有好好珍惜。当时,说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我年少气盛,只想着建功立业,而且还亲手射死了她最爱的哥哥李敢。从此,爱意不再,她带着对我的恨意匆忙嫁人,而我继续征战沙场,不久就因病突然去世。结果,那次我还是没有抓住她。”
我不禁又看了他一眼,这人还投来投去尽投胎些名人。

“第三世,说来也是可笑,前世还在驱逐匈奴的我,在第三世却成了契丹族的辽国皇帝,她也投胎为我所任用的汉人韩延徽之女韩燕。我对她一见钟情,不顾朝臣反对,纳她为妃,但是老天总是在开我的玩笑,就在她入宫的前一天,传来她们全家被入室强盗杀害的消息。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我虽然怀疑是皇后述律平派人所为,却苦于没有证据,就这样,我又一次和她擦肩而过。”

“你每一世都没有前世的记忆吗?” 我不解地看着他。

他摇了摇头,道:“只有在我死的一瞬间,前几世的记忆才会出现。而每一次投胎后,又会把记忆都忘却,所以我决定,再也不投胎,一直在那里等待阿颜的召唤,把她带回去。”
“等待?那么如果她没有请笔仙呢?” 我不由好奇地问道。
他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所以,我已经等了一千多年。”
“什么,那么如果她一直没有召唤你,你就一直等吗?” 我心中有些吃惊。
“是,一直等到她出现,一千年,两千年,三千年,一直等。” 他语气坚定地说道。我在愕然的同时也有些感动,转头看看柳颜,她已是泪流满面,
“亿……” 柳颜低低唤了一声,抬起头泪眼模糊地看着阿保机。
阿保机动容地看着她,两人深深地凝视着对方。此时柳颜的心情想必是纷乱不堪吧。
“那么,委托就成立了。” 司音冷峻的声音打破了这份氛围。
“嗯。” 柳颜点了点头。
“放心,我一定去找出根源,化解你们的三世情劫,一定。”

说这话的时候我的鼻子酸酸的,心中有点闷闷的,不知是为了他们三世悲哀的爱情,还是阿保机无望的等待。

要有个男人等我千年,管他是人是鬼是妖,我……我都嫁了!

司音忽然站起身来,冲着阿保机甩出一张符咒,白烟过后,阿保机就消失了,“柳颜,阿保机就暂时留在这里,你先走吧,到时我会通知你。”
柳颜眼角似乎还垂着泪,轻轻点了点头,转身往门外走去。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转过头看着我道:“请你一定要帮助我们。”

我重重点了点头,看着她跨出房门,在她跨出去的一瞬间,她在这个房里的记忆也同时被抹去了,只有等我任务完成后,司音的梦才会再次召唤她回来,等她付出一滴眼泪后,关于前世今生这个茶馆的一切就永远在她的记忆中消失了。
薄荷糖
2012-4-9 02:03 PM
本帖最后由 薄荷糖 于 2012-4-9 02:06 PM 编辑

“师父,那么我应该去哪里?” 我迫不及待地问道。
司音看了看我,道:“你说呢?”
我想了想道:“应该是战国时代的秦国,这是他们的第一世。如果能阻止他弟弟的暴行,那么柳颜就能顺利嫁给阿保机了,第一世的情劫被化解,之后的也会被改变吧。”

“嗯,有进步。” 司音的脸上似乎有丝极淡的笑意一闪即逝,“你到达的确切时间应该是秦王政八年,上党郡原属赵国六城复反归赵,李信奉命率兵征伐之前的一个月。”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道:“那差不多只要在那里呆两个来月就可以了。” 看起来似乎并不难,很快就能回来了,而且异时空的一个月才相当于现实世界的一天,也就是说两天内我就可以回来了。

司音点点头,道:“不错,这次任务应该不难完成。” 他顿了顿又道:“你的符咒呢?”
我摸了一下衬衣内侧口袋,笑道:“都随身带着。”
“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在人前使用法术。”
“放心吧师父,就算不用法术我也会很快完成任务的。就准备让我出发吧。” 我已经完全等不及了,想要立刻开始我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

司音走了过来,从怀里掏出一串水晶手链,放入我的手中,水晶一共有八粒,分别有红,紫,白,绿,黄,金等不同八种颜色,颗颗晶莹剔透,隐隐地透着光泽。司音一脸凝重道:“这八颗水晶分别代表水、木,火、金,土,风、暗、悍。切记千万不能丢失,少了一颗,我就不能召你回来了。”
我点点头,同样的水晶手链我在师兄手上也看到过,一般的水晶是用来制造结界,防止灵界骚扰的常用品,而司音给我们的这串水晶,还拥有穿越时空的灵力,可谓是弥足珍贵。我把手链戴在腕上,暗暗祈祷可千万不能丢了,我可不想在古代过完我的下半生。而且,如果回不来,还有更可怕的后果。

“师父,放心吧,我一定会完成任务的。” 我的心中可是激动不已。
“怎么,你就想这么离开了吗?” 司音瞥了我一眼。
“嗯,对啊,师父的交代我都清楚了,快点把我送回战国时代吧。我想快点帮助柳颜和阿保机,哦,不,应该是茗颜和李信。” 我迫不及待地说道。

他看着我,忽然开口道:“叶隐,你要记着,千万不能和历史中的任何人物有任何感情纠葛,不然我也救不了你。这只是一桩生意,不要投入自已半点感情。我会把你送到咸阳城,接下来的事情就看你自已了。如果遇到危险,就通过“风”来联络我,我会把你召回现代,明白吗?” 他指了指我腕上那颗紫色的水晶。
我心中有一阵暖意流过,笑吟吟道:“原来师父还是很关心我的哦。”
他眼中似乎有什么闪过,侧过头去,冷声道:“怕你本领太差,丢了我的脸。”
“师父,你就不要狡辩啦,哈哈。” 我笑了起来。

“好了,你快出发吧。” 司音又恢复了平常的神态。他顺手在我口袋里放了些什么,又退后几步,在我的正前方盘腿坐下,双手合十,口中开始不断吟诵起咒文,我诧异地发现手腕上的八颗水晶开始发光,越来越亮,越来越耀眼,刺得我的眼睛都睁不开,全身也越来越热,意识渐渐开始模糊,依稀听见司音的声音:“黑暗中时空的大门,现在就请打开……” 接下去就什么也听不清了。

我的浑身被水晶所发出的彩色光芒所笼罩,通体只感到灼烧般的炙热,好难受。原来穿越时空并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我的呼吸好像就快停止了,眼前的一切越来越模糊,司音的声音也越来越远,一阵炸裂般的头痛终于让我完全失去了知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慢慢醒了过来,浑身像散了架一样,又酸又痛。猛地睁开眼,不由“啊“的一声喊了出来,四周杂草丛生,一片荒凉,哪里有半点城市的影子?师父啊师父,这误差也太大了吧。虽然太卜只是个负责应皇帝诏命进行卜筮的奉常属官,但怎么也不可能在这种荒山僻壤吧,一时也有些紧张起来。

待我慢慢冷静下来,赶紧先摸了一下衬衣内侧的兜,掏出来一看,还好还好,隐身符、除灵符、召灵符统统都在,又赶紧看了看手腕上的手链,也在。忽然想起司音在我的白色外套口袋里也放了什么,摸出来一看,不由大喜,原来是几块成色极好的玉。司音倒是想得周到,当了这些玉,暂时就不必为金钱烦恼。

但是眼前最重要的事是该怎么去咸阳呢?如果像“寻秦记”那样是在赵国之类的,我可真要吐血了。望了一眼腕上的水晶,我抑制住了询问司音的念头,第一次执行任务,可不能让他小看了。我就不信我到不了咸阳。

定下心神,我盘腿坐下,掏出符咒,默念咒文,开始召唤这附近的游浮灵。死去的人,不相信自己已经死了,或者对世间还有留恋,便会变成游浮灵在人间游荡,很容易被召唤过来。略带寒意的风吹起,四周半人多高的杂草密密地随风动了起来,一道白色光闪过,符咒化成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我停了下来,微愕地看着她,怎么是个小女孩,看来我的功力还是有待加强。不过召也召来了,我就暂且问问她吧。

“小姑娘,你是秦国人吗?”
她点了点头。
“那么知道咸阳在哪里吗?” 我继续问道。
她又点了点头,伸手往杂草外一指,低声道:“沿这条驰道一直走就是咸阳城。” 听了她的回答,我心里一阵释然,还好是在咸阳城附近。
“那应该不远吧?”
“不远,坐马车大概只要两个时辰。”
“什么!” 我又跳了起来,做马车都要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那么走路还不走到天黑了?

“好吧好吧,谢谢了,你回去吧。” 我又念了一阵咒文,食指和中指并拢结出手印,朝她一点,顿时女孩消失不见,只有一张符咒飘了下来。
我收起符咒,无奈地站起身来,抬头看看天,天色尚早,一阵清冷的风迎面吹来,我不由打了个冷颤,看季节似乎是初秋,我看了看自已的白色外套,浅绿格子衬衣和牛仔裤,好像到了咸阳城还有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赶紧买一套秦服。

走过杂草丛,便看见了一条不宽不窄的驰道,前后张望一下,似乎毫无人迹,只得沿着驰道往前走。要是现在有什么人赶着马车过来就好了,那么或许还能搭个顺风车。
正想着,身后远远地传来了马蹄声,回头一望,道路上尘土飞扬,依稀可见有一人正策马朝这个方向疾驰而来。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可这马的速度飞快,看起来是不会停下来了,不管了,怎么也要试一试,我赶紧冲到路中央,一边大喊:“停停停!”

马还真的停了下来,正当我窃喜之时,马鞭也随着落了下来,尽管来势极快,但我还是条件反射地一把握住了那条马鞭,什么人啊!我也恼了,一抬头正打算用我的眼神杀死他时,却对上了一双幽黑狭长的眼睛。出乎我的意料,他很年轻,也就二十岁左右,身材高大挺拔,容貌俊朗,轮廓分明,一袭简单的黑色镶银边的秦式深衣,在他身上却显得尊贵无比,气势不凡。令我惊讶的不是他的容貌,而是我从没有看过一双如此深邃清冷的眼睛,让人看了有些凉意。我好像----犯了个错误,或许不该招惹这样的人吧。
“好大的胆子。” 他微微一皱眉。

“可是……是你不分青红皂白一鞭打来,我又不是死人,难道就这么让你白白抽一鞭吗?” 我脱口道。

他似乎没料到我敢还嘴,微愕之后眼眸中隐隐有了一丝怒意,道:“是你先拦我的马,光这条就能治你死罪,还有……”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道:“你是哪里来的,穿的这是什么乱气八糟的衣服?还披头散发,成何体统。” 他的眼中明显闪过一丝惊讶。

“我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虽然我穿得有些古怪,但我可不是什么坏人。” 我也有点不耐烦地看了他一眼,要不是司音说不要在人前乱用法术,我早就在他脑门上贴个定身符,抢了他的马跑----还跟他多什么废话。
“那你为什么拦住我的马?”
“我想去咸阳城,你能带我去吗?”
“不行。”
“如果你带我去,我可以付你钱。”
“钱?这种东西我多的是。” 他的嘴角微微上扬,隐隐透出一丝不屑。

“我说你也太不善良了,看到一个落难中的可怜女子,不是应该帮一把吗?难道你忍心看着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子徒步走到咸阳,而且或许还有野兽匪徒出没……” 我不停把能想到的悲惨情况说给他听。

“那关我什么事,我本来就不是善良之辈。”他冷冷道,不过眼中神色略有缓和。这倒底是个什么人啊,真是倒楣,怎么我一来秦国就遇上这么一个硬心肠的人。
“算了,我也不想求你,就让我这个可爱的女子被豺狼虎豹吃了算了。” 我忿忿然道,狠狠瞪了他一眼,就径直往前走去。
我刚走了没几步,忽听马蹄声响,还没回过神来,只觉身子一轻,便被人拎上了马。我愕然回头,正好对上他的双眸,他那幽黑的眼眸中竟隐隐有丝好笑的神色。
“喂……你怎么……”

“我就破例一次吧,可爱的女子。” 他特别加重了“可爱”这个词,语气中夹带着一丝淡淡的嘲笑。
“我,我可没求你。” 我的心情有些郁闷起来,虽然我不是国色天香,但样子也还算清秀可爱,怎么这个“可爱”的词用在我身上就这么可笑吗?太瞧不起人了。
我可是生平第一次和陌生男人挨得这么近,而且还是个两千多年前的老男人,真是有点不可思议。他的身上散发着阵阵清幽的檀香味,看他的穿着和谈吐,八成是个贵族子弟。

在风驰电掣的速度中,大概只过了一个多时辰,就远远地看见了暗红色的城墙。
“啊,咸阳城!” 我忍不住叫出声来,心情一阵激动,马上就能看见战国时期的秦国面貌了,不知道和电视里的像不像呢?
薄荷糖
2012-4-9 03:57 PM
咸阳城

一进城门,他骑马的速度就稍稍放慢了,城里的一切却令我眼前一亮:宽阔整洁的道路两旁每隔一段间距就栽种着郁郁葱葱的松柏,尽管已是初秋,却依然一片绿意盎然。就像史书中所记载的一样: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原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没想到两千年前秦国的绿化已经这么好了,比起现代的某些地方,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沿街两边商铺簇立,食坊,酒肆,当铺,打铁铺,首饰铺,应有尽有,还有一些零散的商贩兜售着小玩艺。路上行人也不少,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满街都是宽袖连体的秦服,颜色各异。面对着如此真实的世界,这个活生生展现在我面前的千年之都,我不由感慨万分,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咸阳城,”我喃喃道。

“我大秦的都城自然是气派非凡,无论是燕赵之人,还是番邦夷族,一踏入咸阳城必然为其气势所摄。” 他的口吻中带着一丝得意。
“的确是气派,怪不得能一统六国呢。” 我脱口道。
“什么?” 他的语气中有丝疑惑。
“没什么,我说都城的气势远在六国都城之上。” 我心里格登一下,嘴也太快了,现在只是秦王政八年,离嬴政亲政还有一年,离他统一全国更是还有十九年之久呢。对了,再确认一下是不是这个时候,万一师父又出错可就糟了。

“请问一下,现在的秦王是嬴政吧?” 我回过头问道。
他挑了挑眉,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神色,看着我道:“你的胆子还真是不小,大王的名讳也是你叫的吗?”
我松了一口气,听他这么说,应该是对的了,“那么现在是大王登基第八年吗?” 我很没诚心地加重了大王这两个字。
他眼中神色更难以捉摸,低声道:“不错,你一个女子要知道这些做什么?”

“这个嘛,还不是因为我对你们大王的敬仰如滔滔江水,在我的心目中,他可是如同神人一般,要是能遇见他,一定让他给我签个名带回去。”虽然我的措词夸张了一点,但也有一大半是真心话。统一天下的始皇帝可是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他若有所思的看着前方,居然轻轻哼了一声。
“你该下去了,我还有事。” 他忽然脸色一敛,冷冷道。

“下就下。” 我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拍了拍裤子,正要离开,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忙拦住他道:“对了你知不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
“太卜?” 他思索了一下道,淡淡吐出三个字:“不知道。”
“哦,不知道就算了,还是要谢谢你,我叫叶隐。” 我冲他灿烂的一笑,毕竟还是多亏了这个人,我才不用走那么多路。
他点了点头,一挥马鞭准备离开,
“等一下,互通姓名是礼貌好不好,我既然告诉你了,那么你也应该告诉我才对啊。”

他脸上有些微诧,眼中忽然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道:“如果你不想被当成怪物看待,还是趁早去换套秦服吧。”我这才发现,周围的人正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我,再不换衣服,也许真的会被当怪物抓起来了。
“啊,那我先走了,再见!” 我忙不迭道,
“我叫------文正。” 他低声道,话音刚落就策马而去。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飞扬的尘土中。
文正?很-----一般的名字耶。

想不到秦国的服装是这样鲜艳,绿色的上衣,一般配有粉紫或朱红色边沿,裳为天蓝或紫色,甚至是红色。而红色的上衣,一般领口、袖口均为绿、紫、天蓝等色,下身着绿色的裳。看得出,这种五颜六色的服装色彩是当时民间的流行色,可是按照现代的审美眼光----我又郁闷了。左挑右选,好不容易才选出一套鹅黄色的秦服。

“姑娘,你看你换了我们的衣裳果然就不一样了,多俊啊。” 铺里的老板娘,一位三十多岁颇有风韵的女人笑着对我说。
我看了看她,忽然想到她既然这是里的老板娘,说不定会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

“请问,你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吗?”
“太卜大人,你说的是茗大人吧?他的府邸就在这附近,往前一直走,再往右边的路一直走,就能见到了。”
啊,这么近,太好了,我心中暗喜,总算还不是那么倒楣。
“你也是想去那里做丫环的吧?” 她接下来的问话让我一愣。
“做丫环?” 我的口齿开始有些迟钝。

“对啊,听说茗大人的女儿喜事将近了,所以需要多买一些丫环。”
好事近了?我闻言一愣,李信这么早就提亲了吗?不是还有一个月才出征吗?我又打量了一下自已,不由有点郁闷,我看上去就这么像要卖身为婢的人吗?唉,自信心又受到打击了。
不过茗大人的女儿,应该就是茗颜了吧,这样说来,如果在茗府做个丫环,全天候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一直到李信出征回来,那任务不就完成了吗,为了我的第一次任务,我就牺牲一下吧。

“其实你的模样挺好,特别是穿了我们铺里的衣裳,我包管太卜大人府里的人一眼就看中你,现在是丫环,以后说不定就被大人看中收了房也没定,到时你就……” 我忽然伸出手去,她喋喋不休的话语猛地嘎然而止,目光全部集中在我手上,当场就呆在那里了,“当!” 我随手一扔,又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转身就走。
唉,看起来,一袋半两钱比我的定身符还有用……

接下来的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当晚,我就住进了茗府里。看起来这位茗大人倒不是苛刻的人,就算是下人的房间,虽然简单,倒也还干净。和我同室的是个叫执兰的女孩,眉清目秀,性格随和,虽然今年只有十六,但她在这里已经待了三四年了。

“隐姐姐,你知道吗,茗小姐可是咸阳城闻名的美女,提亲的那位李将军也是年少英俊,又是当今御史大夫的长子,大家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呢。” 临睡前,她还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不禁笑了起来。原来古代和现代都一样,到处都有这一类爱八卦的女人。御史大夫,这可是个大官,相当于副丞相吧。李信的背景比我想象得还厉害。
“那不是很好吗,听说他们是从小在一起长大的。” 我应道。

“是啊,听林嫂说,李将军从小就和我们小姐玩在一起,感情好得很。”
“李将军是不是有个弟弟?” 我心中一紧,赶紧趁机打听一下。
“你是说那位李越大人?他今年才十七就官拜左中郎将,是个温文尔雅的人,而且----” 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羞涩,道:“比李将军还要好看。”

左中郎将,据我所知,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为皇帝的扈从,一方面学习政务,是秦汉之际出仕的重要途径。在众人看来,太卜之女嫁给御史大夫的儿子是高攀了吧。由于这门特殊生意的关系,从小司音就让我们熟读各国历史,自已国家的历史更是熟悉。
温文尔雅?我的脑中不停地出现这几个字,这样的人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呢?

带着一丝疑惑,我渐渐进入了梦乡。在异时空的第一夜,似乎和平时并没有什么不同。
过了两天,我就见到了这位闻名咸阳的美人。果然不愧为美人称号,容颜秀美自不必说,一身绿色长袖拖地裙装,卷高成髻的秀发,随意插着的两根鸟形玉笄,更是衬得她格外典雅优美,犹如一朵还带着朝露的幽兰,暗香四溢。

只是----和现代的柳颜几乎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也是,经过了几千年的轮回,哪里还会保持原来的容貌。人的轮回,就好像流淌的水,流到哪里就因环境而变,是意识的流转,而不是躯体。阿保机所爱的只是那一颗同样的灵魂吧。
“你叫叶隐吗?” 她忽然开口问我,声音细软。
“嗯,我是叶隐。”

“小姐面前怎么我我的。” 一边的林嫂赶紧冲我挤了挤眼,两天来我和林嫂的关系已经很不错了,也从她嘴里得到了许多有用的信息。
“没关系,慢慢再改吧。你就跟着我吧。” 她微微一笑,好似幽兰绽放,让我目眩神迷。看来她的美丽,真是男女通杀。
“小姐,李将军来了。”

一听到这句话,茗颜眼中笑意更浓,脸上飞快地浮起了一丝红晕。转廊处很快出现了一个高大的人影,“阿颜!” 那男子一边喊着一边快步走了过来,这个男人就是阿保机的前世吗?我带着一丝好奇仔细地盯着渐渐走近的李信。他身着一袭暗红色雀纹深衣,金线浮云袖边,眉目英挺,神采奕奕,高贵之中带着几分阳刚之气,英姿飒爽,一看就是武家之人。

“信哥哥,你来了。”茗颜满眼是抑制不住的情意,两人相视一笑,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望着他们,我忽然感到一种幸福的感觉,打心眼里为他们高兴,毕竟在这个封建社会,像他们两情相悦的配偶简直是少之又少。
“信哥哥,今日你不是要上朝和大王商议征讨叛军的事情吗?” 茗颜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
“是……不过……” 李信有些支吾。

“唉,小姐,他这是想见你一面。” 这都不明白吗,我忍不出插嘴道。
两人的脸一下子都红了,嘴角却是掩不住的笑意。
“大哥,该去上朝了,时辰已经不早了。” 一个温和的男声从转廊拐角处传来,循声望去,一位身着紫色朝服的男子出现在众人眼前,相比起李信,这位男子年纪更轻,肤色白皙,眉目和李信有几分相似,应该说比李信更为秀雅,但同样高贵的气质中却是带了几分温润之气。
“越哥哥!” 茗颜见到他也是十分欣喜。

越哥哥?那么眼前这位就是造成李信和茗颜三世情劫的始作俑者------李越了,可是看他的样子,实在是不能和一个性犯罪者联系起来,莫非此人有双重性格,或是深藏不露?我不由摇了摇头,人心难测啊。
“大哥,你和阿颜就快成夫妻了,怎么还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 李越微笑着说道。
“越哥哥,你就不要取笑我们了。” 茗颜咬着嘴唇,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

“这个不分尊卑的弟弟,连大哥也敢取笑,以后等哪天你有中意的女子,到时就轮到我取笑你了。” 李信笑着,一掌拍在了李越的肩上。
“大哥,好痛!” 李越一边揉着肩膀,一边躲开。

三个人都笑了起来。看着眼前这一幕,兄弟友爱,情意无限,有谁能料到将来竟会变成那样的悲剧呢。。
一直观察着李越的我,没有漏掉他眼中一闪即逝的异样。
薄荷糖
2012-4-9 04:12 PM
本帖最后由 薄荷糖 于 2012-4-9 04:15 PM 编辑

游湖


就这样在茗府不知不觉已经住了六七天,离李信出征的日子只有十来天了,每日临上朝前,李信必定会先来茗府看一眼茗颜,每次也必然是李越出现催促他上朝。经过我的连日观察,看来李越也喜欢茗颜这件事不假,偶而从他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失落和压抑倒着实令人有些同情,但后来又怎么会完全失去了理智呢?的
自来了秦国后我还没有好好看看这里的一切呢,反正现在李信还没有出征,今天趁着出外替茗颜选购胭脂的借口正好逛一逛咸阳城。

刚踏出府外,迎面而来清新的空气不由令人心情舒畅。我行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好奇的东张西望,这毕竟是我第一次穿越嘛,哪像飞鸟,已经穿得麻木了。
“哒哒哒”,身后忽然又传来一阵马蹄声,我为什么要用个又字?难道,莫非,没这么巧吧。我刚回过头,就见一人策马疾驰而来,路旁行人纷纷躲让,我的气又开始有点不顺了,是哪个混蛋在城里还这么快的速度,简直就是扰民。我从怀里掏出了定身咒,这次不听师父的了,至少给那个混蛋一点教训。

刚默念了两句咒文,忽然听见一声惊叫,“那个孩子!” 我一眼望去,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路中央,那马眼看着就快踩到他了,我心中一急,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一把抱起他,一边迅速地念完那两句咒文,就在马蹄离我脑袋只有几公分的时候,“啪!” 一声,终于赶得及贴上了定身咒,高大的黑马一下子就停了下来。

“小云,你没事吧?” 一位少妇满脸焦急地冲了过来,猛地抱住我怀里的小男孩,连声道谢,我放开手,“噌”地站起身来,冲着马上的人正要大骂,在看清他的容貌之后,不由愣在了那里。怪不得我用了个又字,真的就有那么巧!

那双幽黑狭长的眼睛,一袭黑色深衣,不就是上次让我搭了顺风马的男人吗?不过此时那双清冷的眼神中似乎有些微诧,也许他也料不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吧。
“文正……” 我忽然想起了他的名字。

“叶隐?” 原来他也没忘记我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 他似乎对于马的突然静止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赶紧蹲下身,迅速扯去符咒,马儿似乎也摸不着头脑,只是低低嘶鸣一声,居然没有继续跑。我的目光扫过他的手,发现他的手紧紧勒着缰绳,心中又略略有些释然,看来这个人还不是那么坏,至少他还知道悬崖勒马。

“什么怎么回事,幸亏你及时勒马,才没有伤到那个孩子。” 我趁机推到了他身上,又道:“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他的脸色发青,隐隐含着一股怒气。他看着我,忽然一伸手,把我拎上了马,双腿一夹马腹,往城外疾驰而去。
“喂,你做什么啊!” 这下子轮到我摸不着头脑了,难不成要把我扔回原来的地方吗?

他一言不发,只顾策马往前,也不知颠了多久,直到到了一片杂草从生之处,他才勒住了马。马刚停下,我就跳了下来,我可不想跑得更远了。他也翻身下了马,一声不响地坐在了一块石头上。下马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掌内侧很红,想来是刚才使劲勒马的缘故吧,顿时心中气消了不少。
“喂,我说你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我忍不住问道。看他的样子好像受了什么刺激,一副被惹到的样子。
他脸上神色不停变幻,默然了一会,忽然开口道:“是。”

“什么事?不如你和我说说,也许说出来就舒服了。老是憋在心里会生病的。” 我顿了顿,又道:“反正我也不知道你是谁,你就当我是块石头好了。
他闻言脸色缓和了一点,眼中闪过一丝好笑的神色,道:“有你这样的石头吗?”我讪讪地笑了笑。

“我父亲已经过世了,家中只剩我和母亲,父亲给我们留下了庞大的家业,但是我的------伯父却存心不良,想据为已有,以我还未行冠礼为由,处处和我作对。如今全族人都站在他一边,我提出什么建议都被他否决,他提出什么建议我都要接受。” 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难以捉摸的情绪。

这个好像是电视中常见的桥段吧,出身富贵好像总是会碰到这样的事情,算了,我就随便安慰他几句吧。“你的这个伯父也太混蛋了,” 我看着他道:“你千万不要气馁,一定要和他斗到底,就算族人全站在他一边又怎么样,我就不信所有人都帮他,总会有几个支持你的吧,你是你父亲正统的继承人,怕什么,明的现在斗不过他,可以暗地里想办法啊,慢慢积聚力量,在适当的时候给他致命一击。”

他神色古怪的看了我一眼,道:“今日又是这样,我差点就按捺不住了。”
“啧啧啧,不行哦。” 我用手在他面前摆了摆,道:“你说如果打人一拳,是就这么打力量大,还是缩回去再打出去力量大呢?
“自然是缩回去再打出去力量大。” 他应道。

“对啊,你要知道细小的沙粒需要几百年的时间才能变成昂贵的珍珠,丑小鸭也是历经艰辛才能成为美丽的白天鹅,在没有把握前绝对不能轻举妄动,现在小小的忍耐只是为了积聚更多的力量,将来就可以重重给对方一拳了,我保证你一定会打得他再也没有站起来的机会。”

他有些诧异地看着我,忽然笑了起来,道:“我自然是不会那么冲动,只是偶尔也会有气极的时候,我是不会这样坐以待毙的。倒是你一个女子,见识却不少,读过私塾吗?”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你知道吗,我最讨厌的一句话就是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其实你们男人的头发也很长啊,这句话真不知是哪个笨蛋想出来的。准是个光头,要不就是个和尚。”我瞥了他一眼道,看古代男人头发多长啊,真不知道那句话是怎么出炉的。

他唇边漾开一丝笑意,道:“你究竟是从哪一国来的?楚国?韩国?”
“哦……反正还要远一点。对了,说出来有没有好点?” 我赶紧打了个马虎眼。
“好像的确舒服点了。” 他站起身来,走到马身旁。
“你好像很喜欢骑马哦。”

“不错,每次我心情烦闷的时候都会策马狂奔,这样心里就会舒服一点。”
“这样啊,我看下次你心里烦闷就找我聊天吧,省得像今天一样扰民。” 我不由笑了起来。
他看了看我,嘴角又扬了起来,“也好,石头姑娘。”
“哦……我叫叶隐啦。”我立刻提抗议。

“该回去了,不然被人发现就不好了。” 他没有搭理我,抬头看了看天说道。
“被人发现?你是偷跑出来的吗?” 我疑惑地问道。
“走吧。” 他岔开了话题,没有回答。

“那我以后就叫你小正吧。”
“那我就叫你石头姑娘吧。”
“叫我叶隐!”
“石头。”
“……”
“呵呵。”

很快就到了李信出征的日子,这小两口自然是情话绵绵,难分难舍。不过也是有趣,古代人还真是发乎情,止乎礼,两人这么相爱,却连个拥抱都没有,要是现代,早就来个goodbye-kiss了,
我微笑着侧过头,目光刚好落在一旁的李越身上,他牢牢地盯着两人,眼神闪烁着难以捉摸的神色,两手不自觉地握成拳形。

“对了,茗颜,要是有什么事你就和阿越说,他就像是你的亲哥哥一样,阿越,我不在的日子,你有空也过来替我看看茗颜。”李信看起来对这个弟弟是深信不疑。 唉……
李越忽然笑了起来,很快地换上了一副愉悦的神情道:“大哥,你就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替你看着未来大嫂的。”
身为旁观者的我,把他的一言一行尽收眼底,心里居然隐隐滋生了一丝同情,想必在他的体内,也只是一个苦苦挣扎的灵魂吧。

李信出发后的几天,李越只来了一次,而且也是彬彬有礼,毫无异常,看得出他也在拼命克制自已的情感,究竟为什么他会做出那件事,毁了三个人的幸福呢?我真的很疑惑,爱情真能令人失去理智吗?拿飞鸟来说,女人对他来说就好像是新的衣服,换个不停,他是永远也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失去理智的吧。
而司音更不用提了,他对任何女人都没有兴趣,所以那样的爱情片段是根本不会在他身上上演的。至于我自己,到现在好像还没有碰到过让我动心的人,就算有,我也不会失去理智吧。

日子无惊无险地过了大概有半个月。这期间李越也断断续续地来了两次,每次来也只是说些他哥哥的近况,战事的进展,让茗颜宽心。茗颜听到捷报频传,也不由放了心,特意挑了一日陪茗夫人去游湖散心。

咸阳城中闻名的美人果然是名不虚传,马车刚行至湖边,周围就有很多人驻足而立,希望有幸一睹美人的风采。我不禁暗暗好笑,要是柳颜知道自己的前世竟然如此风光,不知会作何感想。
我扶着茗颜下了马车,抬头望了一眼天空,天色转暗,似有薄雨欲降。忽然心里一惊,觉得好像忘了拿什么东西了,就在这时,茗颜回头道:“小隐,把我的那把油纸伞拿过来。”
我一下子僵在了那里,油纸伞?对了,临出门前茗颜特地提醒我记得带那把李信送她的油纸伞,还说在小雨中撑伞漫步湖边别有韵味,我完全忘了这回事。唉,我果然是很不适合丫环这份职业。

“我,我忘了拿来。” 我讪讪道。
“什么!你是怎么做事的!”茗夫人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娘,您不要生气了,就让小隐回去拿一趟,反正我们也不急,小隐,你就坐马车回去取,快去快回。”
我使劲地点着头,茗颜,你真是个好姑娘,不枉我穿越千年来帮你。

茗颜和她母亲在一起,应该不会有事吧。我出了寺门,走到一个偏僻处,掏出符咒,默念咒文,开始召唤附近的动物灵,白光闪耀,符咒很快幻化成一只麻雀,乖乖停在了我的掌心。
“去,到茗颜身边,有什么不对立刻告诉我。” 我把手一放,麻雀扑楞扑楞翅膀,很快就往寺里飞去。这样应该保险了吧,我轻轻舒了一口气。

幸亏从湖边到茗府也不是很远,不多时马车就到了府邸门口。坐这没有弹簧的马车简直是受罪,我倒还宁可徒步呢。现在真的很怀念飞鸟的法拉利,那才叫享受速度的快感。刚迈下马车,我的腿脚一阵发麻,没有站稳,一下就跌在了地上。正想站起来,忽然听到一声轻笑,是哪个混蛋敢取笑我?我抬头怒视那个不知好歹的人。

“啊?” 等看清眼前那人的样子,我不由惊讶地喊了一声。一袭黑衣的俊朗少年,正居高临下地端坐在马背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居然是……小正。
“你怎么在这里?” 我瞪着他问道,怎么会这么巧,来了秦国的短短时间里,已经和他撞见好几次了。
他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哼了一声,道:“你果然是太卜府的人。”

“是啊,有什么奇怪的,我就是太卜府的丫环呀。”我瞥了他一眼道,他那个居高临下的神态最让人来气了。
“丫环?”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对了,”他慢吞吞道,“你打算在地上坐到什么时候。”
啊,对了,我居然忘了自己还跌倒在地上,赶紧一个骨碌爬了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裙子。

我抬起眼,正对上他的眼睛,他的眼中居然带着一丝很浅的笑意,真是难得。
“对了,你怎么又偷跑出来了,你的……伯父又欺负你了吗?”我想起他说过的话,只有心情不好时他才偷跑出来策马狂奔。
他眼底的笑意立刻就消失了,随之取代的是一片冰冷。“他为所欲为的日子恐怕也不长了。”一瞬间我似乎感到有两把利刃在他眼底散发森森寒意。拥有这样眼神的人,似乎并不是个普通的贵族公子。

“我今天好不容易出来,陪我去城外吧。”他的语气有些缓和下来。
我摇了摇头,道:“不行,我还有事,今天没空,改天吧。”我还要赶着送伞呢。
“什么!”他的脸色一变,眉毛高挑,眼中隐隐有怒意:“你敢拒绝我!”
“拒绝你又怎么样啊,我真的有事,不是说了改天再陪你聊天吗。”我也挑了挑眉,这什么态度啊,听了真不爽。

“你……”他一时说不出话来,显然是很少被人这样反驳过吧。
“失陪了!”我朝他做了个鬼脸,迅速地往府里跑去。
“叶隐,你给我记着!”身后传来他愤怒的声音。

待我拿了纸伞出来,他已经不见了,想想小正他也是好不容易才偷跑出来,而且像他那样的人,一定也很难找到倾诉的对象。正因为我不知道他是谁,所以他觉得向我倾吐比较安全吧。算了,下次遇到他再好好和他聊吧。

马车行至湖旁,我刚要下马车,忽然听见翅膀扑腾的声音。我大惊,忙掀起帘子,那只麻雀一下子飞了进来,不由心中一紧,颤声道:“茗颜她?”麻雀歪了歪脑袋。

我立刻跳下马车,跟着麻雀往湖边跑去,只觉心乱如麻,怎么回事?

这里不可能发生那件事呀,难道有别的我不知道的意外?
薄荷糖
2012-4-11 11:33 AM
风云突变

一靠近湖边,就看见那里挤满了人,我心里暗暗叫糟,莫非茗颜她……我慌忙挤开人群,冲到岸边,匆匆看了一眼,不由倒抽一口冷气。只见湖中有一女子随波浮沉,湖边茗夫人一众女眷只是哭喊,糟了,一定是茗颜

!聚集在这里出玩的多是女眷,也难怪无人敢去救人,我也想不了这么多,刚准备下水救人,忽然一条修长的人影闪电般冲过人群,一跃而入到湖中,奋力抓住了池中的女子,使劲把她拖上了岸。我只看清好像是个男人,一个年轻的男人。

当他浑身湿透的爬上岸来,和我打了个照面时,我不由又大吃一惊,这个男人居然是李越。只见他不顾一切地搂住茗颜,焦急地呼唤着她的名字,“阿颜,阿颜,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他翻来复去地说着这两句话,轻拍着茗颜的背部,神情有些失控

。我看茗颜眼皮微动,不由松了一口气,应该是没有大碍了。果然,她慢慢睁开了眼睛,“哇”地一声吐出了几口水。李越欣喜若狂,又一次把她紧紧搂入怀中,喃喃道:“还好你没事,还好你没事……”

围观的人群开始有点窃窃私语,茗夫人的脸色似乎也有些奇怪,正要说什么。我已经飞奔过去,不着痕迹地拉过茗颜,用自己将他们两人隔了开来,急切地朝着茗颜问道:“小姐,你没事吧?你怎么样?”茗颜似乎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茫然地看着我。

“今天要多谢李公子了。”茗夫人款款施了个礼。
“夫人,李公子此举真是仁义之举,李将军托他照顾茗姑娘,他们果然是兄弟情深,今天这个勇救大嫂的义举一定会成为佳话。”我连忙插嘴道。茗夫人脸色稍有缓和,微微朝我点点头,又对茗颜道:“阿颜,还不谢谢你未来小叔。”
“不用了,”李越的神色古怪,嘴角泛起一丝略带苦涩的笑容。

我看着他,心中却是满腹狐疑,他怎么会在这里,怎么会出现得这么及时,难道他一直都跟着茗颜?
茗颜回府以后就病了,古代贵族女子的身体果然是比较娇弱。这期间,李越忽然来得频繁起来,还每次都自责是他没有照顾好大嫂。

“小姐,出去到花园走走吧,老是睡在床上反而不好。”这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我和茗颜的感情已经不错了。有时说话有些随便她也不在意。
“到花园?”
“对啊,看看红叶,赏赏菊花,精神也会舒畅一点呢。”
“嗯。”她点了点头,下了床,披上了一件绿色外衣,我搀着她慢慢走到花园里。初秋时节,枫叶正红,菊花初绽,地面上落叶纷纷,好似一条黄色锦织地毯,走在上面嘎吱嘎吱作响,别有情趣。园子里到处散发着一阵一阵淡淡的幽香。我扶她在亭子里坐下,坐了一会道:“不如我给你沏壶茶,可以边喝边欣赏景致,岂不更风雅。”
她微笑着点了点头。

等我砌好茶,端着点心往花园走去时,忽然发现一片红枫之后悄然站立一人,正是李越。他正全神贯注的凝视着前方,一眨不眨地盯着亭子里的女子,脸上神情复杂难辨,眼眸中流露出难以掩饰的爱慕。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不安起来,自从上次落水事件之后,李越好像就变得有些奇怪,难道上次的事情就像是一个催化剂,激发了李越心中隐藏的情感?
想到这里,我不禁一惊,这些天看来要多注意了,也许那件事,真的会发生的……

在我的时时提防之下,总算又平平安安地过了半个来月,茗颜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这日李越又来茗府,说了件让茗颜甚为高兴的事,上党叛军已经被歼灭,李信很快就要凯旋而归了,如果不出意外,十天之后就能到达咸阳。
不只是茗颜欣喜,我也稍稍松了口气,再过十天任务完成,就能回去了。但是如果按照阿保机所说的,在这短短十天内就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吗?
“越哥哥,到时我也一起去城外迎接信哥哥好吗?”她巧笑嫣然道。

李越微微一点头,道:“好,我们一起去。”
“越哥哥,等我和信哥哥成了亲,我还能喊你越哥哥吗?”她忽然问道。
李越脸色微变,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猜透的神色,道:“当然可以。”
他顿了顿,又道:“明日我要去一趟雍城,也许要过几日再来了。”
“嗯,那你路上小心。”茗颜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忽然身子一晃,李越迅速地扶住了她的肩,“没事吧,阿颜。”茗颜摇了摇头,李越的手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她的肩,忽然往下滑,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

茗颜微愕地看着他,一时反应不过来。

“阿颜,你到底喜欢我大哥哪里?”他突然问道。
“我,”她似乎有些慌张,想要抽出自己的手。
“小姐,你该回房了,”一看形式不妙,我赶紧过去打岔。李越见我过来,立刻放开了手,低声道:“抱歉,阿颜。”
茗颜看着他,忽然一字一句清晰道:“我喜欢你的大哥,哪里都喜欢,全部都喜欢。”
李越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他强笑了一下道:“那就好,那就好,我告辞了。”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

李越要去雍城,那么暂时就不在咸阳了,我的心里也略略释然了一点。这个定时炸弹,离茗颜越远越好。
好像很久没有看到小正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不会真的生气了吧?如果有机会,我倒还挺想和他道个别的,毕竟,他也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勉强也能算是个朋友吧。

“小隐,你好了吗?可以动身了吗?”执兰像个幽灵般的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好了,好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整了整自己的衣裙。林嫂刚才找了我们,说要我们跟着出府替茗颜置办回礼。按秦国风俗,过几日,等李信回来,李家就会派人带着聘礼来茗家纳征,那个时候,女家需要回礼。 回礼一般都是茶叶,生果,扁柏、薑、茶煎堆、鬆糕,最重要的是一双新鞋,象征白头谐老。

从没有看过真正古人婚嫁的我,对这一切自然是颇感兴趣。林嫂一说,我一想,反正李越不在咸阳,再说我的雀灵一直都在茗颜身边,所以也就没有找借口拒绝。
秦都咸阳的城市布局规范而又严整,城市功能比较齐全,区域划分明确。一共分为三大部分:北部为宫殿官署区,南部为工商居民区,西北部为陵墓区。太卜府正好介于南北交接处,所以就现代眼光来看,买东西还是很便利的。

只可惜来了这么久,我还没有机会好好看一眼闻名的咸阳宫,更别提那位赫赫有名的始皇帝了。

林嫂的眼光果然很挑剔,光是买一双新鞋就看了十几家店铺。我不由开始郁闷起来,一看执兰,她脸上也隐隐透出了一丝不耐。趁着林嫂在内堂仔细挑选询问的时候,我拉着执兰来到了店铺门口。零零散散的站着一些小贩正在兜售胭脂、玉器、发簪等小玩艺。执兰立刻拿起一盒淡红色胭脂颇有兴趣地看了起来,我也顺手拿起一个雕成貔貅状的玉挂件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个假货,不过那细致的雕刻工艺,倒也令人惊讶。

“我买了。”执兰已在那里痛快地掏出了钱币,迫不及待打了开来,问道:“隐姐姐,这个颜色很好看吧?”我看着她,忽然起了邪恶的念头,道:“漂亮,不过我们家乡有种特别的技巧,把它抹在眼皮上,眼睛会更有神,更漂亮哦。”

“真的吗?”她半信半疑道。
“真的,上次你看我把石黛和珍珠粉末混在一起调的那个灰色,画眉不是好看多了。”自从上次调出那种自然的灰色,包括茗颜在内,现在都不用黑色了,不过也是,那时什么铜黛、青雀头黛和螺子黛都还没出现呢。

特别在我把以前经常做的什么水果面粉面膜全部无保留相授后,她们每逢化妆时都喜欢听听我的建议。
“可是这是红色的。”她还是有点迟疑。
“眼皮上了这个色就不一样了。”

“好吧。”她闭上眼,好像待宰的羔羊一般。我忍不住笑了起来,用手指蘸了点胭脂轻轻抹在她眼皮上,慢慢匀开,不知道古代女子能不能接受这种眼影呢?
“好了!”她缓缓睁开眼睛,一脸紧张,忙借过小贩的铜镜看,仔细看了半天,茫然道:“真的好看吗?”唉,下次去执行任务时一定要带面化妆镜,这古代的镜子实在是……我忙点头道:“那是当然,回眸一笑百媚生,保证让一大片男人乖乖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哈哈!”

看她忽然脸红起来,我连忙刹车,糟糕,一时得意忘形,忘了这里是两千年前。
身边忽然传来一声轻笑,这个笑声好熟悉,莫非……老天,不会每次这么巧吧。我忙回过头去,果然,又是他!
“小正?你怎么在这里?”我惊讶地问道,他好像永远都是一袭黑衣,伴着他的似乎也总是那匹黑马,每一次他偷跑出来怎么都能撞到我,奇怪!

他的眼底隐隐有些笑意,我瞄了一眼执兰,她的脸涨得通红。
“上马。”他看着我,忽然说了两个字。
又来了,这种令人不爽的命令口吻。

“我马上就要回府了,不如等下……”还没等我说完,身子一轻,已经被他拎小鸡一样拎上了马。
“啊!”执兰惊叫一声,闻声而出的林嫂也是大惊,道:“快放下她,不然我报官了。”
“不用,不用,我马上回来,我……认得他。”我赶紧摆手。小正虽然脾气大了点,但不是坏人,还不至于要报警。

他轻轻哼了一声,一扬马鞭,立刻策马而去,只留下还在那里发呆的林嫂和执兰。
“喂,我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霸道。”待马在城外停了下来,我跳下马,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
“你一个姑娘家,刚才都说些什么,羞不羞?”他一边拴马,一边瞥了我一眼。

“有什么羞的,女为悦己者容,她打扮得漂亮点,让别的男人喜欢她,有什么不对。”我振振有词道。
他摇了摇头道:“那至于一大片吗?”
“一大片才好啊,这样才能选出一个满意的嘛。”

“选?一个女子好像没这个权利吧。”
“那倒是,可是你们这里男人好像也没挑选的余地呀,不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吗?哦,除了嬴政,他是大王,可以随便挑。不光是他,有点地位的男人也可以吧。”我耸了耸肩。
他盯着我,挑了挑眉,道:“嬴政,嬴政你倒叫得挺顺口的。”

“啊,不好意思,我又忘了,大王大王。”
“毫无诚意。”他侧过头去,凝视着远处道:“就算是嬴政,他也没有这个权利。”
“你怎么也叫他的名字。”
“反正只有你在这里。”他微微笑了笑,又道:“不过对他来说,秦国大业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女人……”

“不过是暖床和传宗接代的工具。”我很快地接了他的话。
他微微一诧,脸色一沉道:“你是个女子,说话怎么总是这么没有体统。”
“咦,我是女子吗,不是有人叫我石头吗?”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脸色顿时一缓,唇边露出一丝笑意。
一看他笑,我更加放松了,道:“不过我还挺同情那些高高在上的帝王们,就算有三千佳丽,却也难得一位真心人,对普通人来说如此,对帝王来说就更难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眼中神色喜怒难辨,

“对了,你家里怎么样了,那个伯父呢?”我忽然又想了起来。
他若有所思地望着脚下道:“明年我就会去雍城行冠礼,如今我羽翼渐丰,身边也在部署,一旦时机成熟,我自会铲除他。”他又抬起头来,道:“日后我恐怕不能溜出来了,不过等我解决了一切,我自会去太卜府接你。”
“接我?”我差点没惊得跳起来。

“不用了,不用了,”我连忙摇头,直摇得自己头晕。
他脸色微变,道:”难道你想在太卜府呆一辈子吗?“
“当然不。”
“既然这样……”

“其实我有件事想和你说,过一阵子我就要回家乡了,所以今天也顺便和你道别。”我赶紧打断他的话。
“什么!”他冷静的眼眸中仿佛被扯开了一个小口子,道:“回家乡,为什么?”
“我又不是这里的人,当然要回去啊。”我不过是来完成任务的,只不过是这里的匆匆过客,任务完成后当然要回去。我可不想留在这里,那可怕的后果光想想就让人心惊胆战。

“无论如何都不能留下吗?”
“不能。”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落寞,我想那丝落寞是因为以后没人能和他这样胡说八道了吧。他默然了一会,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就随你吧。”
我站起身来,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心里也涌起一丝淡淡的离别惆怅,看天色已晚,再不回去执兰她们可真要报官了。我正想说些什么,忽然听见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我心里一沉,忙抬眼望去,果然,雀灵直直飞到了我的手中,我冷静下来,把食指和中指放在它头顶和它感应交流,清晰地感应到一个令我如雷轰顶的信息,李越带走了茗颜!

我一时大惊开口道:“知道他去哪里了吗?”雀灵点点头。我也顾不上小正一脸的诧异,直冲着他喊:“快,快送我进城!”
“去哪里?”他一边说,一边解开了马的缰绳。

“跟着这只麻雀!”我吼了一声,该死,我怎么这么大意,李越怎么没去雍城,他居然干脆带走了茗颜,这也太大胆了吧!要知道,就该一直在茗颜身边,上天啊,千万要让我及时赶到,千万不要让悲剧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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