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本论坛上的一切指控是必须有证据的, 而您之前的言论只是批评, 并没有实际文件或图片证据
请问Sh ...
大眼睛 发表于 2012-2-20 12:42 PM 
你好,shimmer并没有过联络我,而且那天也是她说不用再谈了!
可是奇怪的是,那天她说不用再谈的记录不见了,我看了很久都找不到。
我想请问一下,做楼主的是否有删除交谈记录的权利?(
shimmer在2012-2-12 6:23PM的回复不见了)
之后我再看shimmer的贴,她有说我没有回复你们,我很好奇,不是有个叫Lpohchin的说
“
事主律师要求暂时将此主题回收,以便探讨如何解决此事,有什么消息我会再给你通知”
而且我也有send msg给shimmer,要求她将report纸send给我,可是到现在也是都没有消息。
你说我的言论只是评论,请问你可曾看过我放上来的资料?还是我能放在这里让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