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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想发~ 大家来谈谈~ [打印本页]

作者: g3orgi3_84    时间: 2008-12-3 01:17 AM
标题: 我的想发~ 大家来谈谈~
其实我觉得JBTALKS应该主办点 联谊会这样的东西~
那男女士们就会有多点机会认识 新的朋友~
多认识新朋友~ 也能主办一系列的活动。让大家参加哦~
应该很好玩~呵呵
作者: 乐琴の旋律    时间: 2008-12-3 01:19 AM
我同意楼主的说法...
大家可以聚一聚...
交新朋友...一起玩游戏...
作者: g3orgi3_84    时间: 2008-12-3 01:21 AM
对咯。。。em0003
叫新朋友`人的心都会快活点~
尤其主办些 露营什么的活动。。那会跟棒~ 哈哈em0012
作者: sugirl    时间: 2008-12-3 01:36 AM
jbt都已只有在办车聚会。。
clubbing之类的哦。。

作者: ~Maggie~    时间: 2008-12-3 01:36 AM
可是不一定每个地方大家都能去吧~~
作者: g3orgi3_84    时间: 2008-12-3 01:38 AM
原帖由 sugirl 于 2008-12-3 01:36 AM 发表
jbt都已只有在办车聚会。。
clubbing之类的哦。。

什么车聚会?   连clubbing都有哦?
怎么报名啊? 呵呵em0002
作者: g3orgi3_84    时间: 2008-12-3 01:40 AM
原帖由 ~Maggie~ 于 2008-12-3 01:36 AM 发表
可是不一定每个地方大家都能去吧~~  

主办后。。。能去的人才报名咯。。
如果太远也没办法腻~
可是主办的时候最好轰轰烈烈的宣传一下~
不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
作者: YupI_IcE    时间: 2008-12-3 01:59 AM
JBT已经有很多的聚会了
或许不是以JBT的名义
但都是来自JBT的家族什么之类的聚会


LZ想的不会是那种
跨州界然后还要电台报纸宣传那种吧
em0029
作者: sugirl    时间: 2008-12-3 02:21 AM
标题: 回复 #6 g3orgi3_84 的帖子
你去新山区那里咯..
每次都有的..
em0017
作者: ~~咖啡公主~~    时间: 2008-12-3 02:37 AM
但是我觉得jbt里面也有很多不三不四的人~~
我们聊得来的可以自己举办自己的聚会那还好~
作者: f.blue    时间: 2008-12-3 06:03 AM
同意LZ~~
多认识朋友~
作者: 蚊仔    时间: 2008-12-3 09:56 AM
原帖由 g3orgi3_84 于 12/3/08 01:17 发表
其实我觉得JBTALKS应该主办点 联谊会这样的东西~
那男女士们就会有多点机会认识 新的朋友~
多认识新朋友~ 也能主办一系列的活动。让大家参加哦~
应该很好玩~呵呵


我同意搂住的说法~~~em0025
作者: 丽雅    时间: 2008-12-3 10:20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3orgi3_84    时间: 2009-5-26 06:25 PM
那誰來主辦這類型的活動阿? 我是很像參加的
但年齡有點老勒...你們會不會太年輕? 哈哈....趕快來 報名....
如果認為自己夠責任感...然後有一定的年齡...很熱愛幫助人...
很喜歡主辦活動的...快站出來...我想jbt 需要這種人...
我第一個報名~em0003 em0003 em0003
作者: 山鹿    时间: 2009-5-29 11:09 AM
标题: 回复 #1 g3orgi3_84 的帖子
我赞成楼主说的~得空办些活动聚一聚~认识新朋友也好啊!!!em0008 em0008
作者: g3orgi3_84    时间: 2009-5-30 01:30 AM
那誰來舉辦阿?  都人帶頭?
作者: @小婷@    时间: 2009-5-30 01:16 PM
是不错~只可惜如果办了我不能参加咯~
作者: g3orgi3_84    时间: 2009-5-31 03:12 PM
原帖由 @小婷@ 于 2009-5-30 01:16 PM 发表
是不错~只可惜如果办了我不能参加咯~

為甚麼不能參加? 家裡不給阿?
作者: 爱的战神    时间: 2009-6-18 03:00 PM
原帖由 ~~咖啡公主~~ 于 3/12/2008 02:37 发表
但是我觉得jbt里面也有很多不三不四的人~~
我们聊得来的可以自己举办自己的聚会那还好~


我也是这么认为...现在社会那么乱em0016
认识了后才出来聚会比较好一点啦~em0011
作者: bps    时间: 2010-3-27 11:22 AM
我同意楼主的说法...
作者: misabeii    时间: 2010-5-14 08:48 AM
I AGREE
作者: 我的天使我的爱    时间: 2010-5-19 03:54 AM
个人觉得这个提议的确不错
作者: 网客101    时间: 2012-3-1 05:36 PM
赞同哦
大家可以出来交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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