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樂( Jazz )這個字的起源有諸多不同的說法。 有人認為 Jazz 一字由法文 Jasper 而來,意思是「閒聊」。 常人在聊天時是無法預設談話內容的,想到哪就聊到哪,所以 Jazz 代表一種即興式的活動。 另外一種說法是,Jazz 一字在二十世紀初開始廣為流傳時,曾經是坊間對於性行為的粗鄙用詞,似乎與色情交易有關。另外還有一種說法是,Jazz 源自新奧爾良( New Orleans )的蒸氣船所發出的聲響,當時爵士樂團在蒸氣船上表演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也有人認為 Jazz 一詞是白人用來形容黑人的音樂,將爵士樂與賣淫或是其他粗鄙的字義相連,可以反映當時許多白人對於「黑佬」音樂的不屑態度。
不過若僅以 Jazz 的表面字義來判定爵士樂乃粗俗的下里巴音樂,就忽略了許多關於 Jazz 字義解釋的重要面向。爵士樂可以說代表了西方社會的對於音樂價值的重新省思,打破了音樂為特定階級所「擁有」與「享受」的迷思。以美國黑人生活史為例,爵士樂本身就反映了人的艱苦奮鬥與求生存的強烈意志,即使 Jazz 字義起源於粗鄙,但這也投射出它的發展軌跡,與某些音樂的發展源流,有相當大的差異。
爵士樂團的編制也極富彈性。例如鋼琴演奏者可以獨奏,可以搭配一個小號手進行二重奏,或是加上貝斯手和鼓手各一名進行三重奏。爵士樂團的編制可以四重、五重、六重地延伸下去。旋律的部份視需要搭配簧管、銅管或是絃樂器、節奏的部份則以貝斯和鼓為主,如此的編制可以擴大到所謂的「 Big Band 」,也就是爵士大型樂團,以十二名至十八名樂手為主。
Mark C. Girdley 在「爵士樂風格: 歷史與分析」( Jazz Style: History and Analysis )裡指出, 構成爵士樂風格的兩大要素是即興和「搖擺的感覺」( swing feeling )。 如同前述,即興演奏是爵士樂的重要質素,許多不朽的爵士名盤,在歷史性錄音之後常常被認為無人能出其右,原因在於爵士樂手豐富的創意精神會促使他們避免將同樣的曲目呆板的複述兩次,他們盡量拉大想像空間,即使是同樣曲目的重複錄音( alternative takes ), 演奏者會用不同的詮釋策略去演奏。在發行唱片的時候,因為商業因素的考慮而只好把一些不太相同的重複錄音刪去,但是對於演奏者而言,這些錄音可能都同樣珍貴。
構成爵士樂風格的另外一個重要的質素是「搖擺的感覺」。通常這代表了幾種意涵。搖擺樂是爵士樂發展史上的重要樂派,它代表了爵士樂光輝的全盛時期,也是爵士樂最商業化,最流行的時代。「搖擺」是一種節奏用語,要產生音樂的搖擺效果,就必須大量地使用節拍的切分音效果。所謂切分音就是在一般節拍之前或之後才去打拍子( o ff-beat accenting ),樂團成員在演奏時,藉著這種切分音的效果來製造搖擺的感覺。當然,這種切分音的效果也會讓聽眾有種鬆散消極但是卻充滿情感的音樂印象。在搖擺樂全盛時期,許多爵士樂的聽眾或是交際舞的常客就熱愛這種以切分音效果為主,熱力奔放卻又予人輕鬆之感的搖擺樂。
[ 本帖最后由 魔法王子 于 2007-7-17 09:47 AM 编辑 ]作者: vit81 时间: 2007-7-17 06:05 AM
jazz ?? blues ??
爵士 (Jazz) , 藍調 (blues)對於一般人來說,似乎是那麼難分出其不同以致於版上三不五時就有人會問 Jazz 和 Blues 怎麼分這類的問題.
為何一般人會陷入混淆呢?因為這兩者在美國音樂史上是互相影響並融合的而且一般人對於 Jazz 和 Blues 的定義都不夠清楚.再加上大部分的音樂都是融合了兩種以上的音樂類型,以致於對於不熟悉者真是難以分辨.
如何分辨Jazz 與 Blues 呢? 首先我們必須認知到 : Jazz 和 Blues 的音樂定義域是不同的. 以汽車做比喻,就像手排/自排 與 四輪驅動/前輪驅動 是以不同的定義域來分賴的所以一部車可以同時是自排/四輪驅動,也可以是自排/兩輪驅動,也可以是手排/兩輪驅動照樣: 一個音樂他可以是爵士而不是藍調 也可以是藍調而不是爵士 也可以是藍調也是爵士 更可以不是藍調也不是爵士
1. Delta Blues : 密西西比三角洲藍調 所謂的街頭藍調,這時期的藍調以空心吉他和口琴為主要樂器 以國內來看,有點像是地下道的老太婆手上拿著胡琴談著淒涼的曲調 國外就是一個老黑人拿著吉他坐在路邊:p
Delta Blues 的大師如 Robert Johnson,對於後來的藍調發展的影響力 是非常大的
2.Texas Blues : 德州藍調 德州藍調又分兩派,一派為country blues,另一派則比較rock 一點 country blues 等會在介紹 一般所謂的德州藍調就是很搖滾的藍調,如Eric Captain,Bonnie Raitt T-Bone Walker 等等..
很多早期的Rock Music 都是 Blues
3.Chicago Blues : 芝加哥藍調,與Delta Blues 的草根味,Texas Blues 的火爆味比起來 Chicago Blues 是屬於舞臺上的 Blues 與其他藍調樂派比較起來,Chicago Blues 顯得多樣化了點 當然這跟芝加哥的音樂非常興盛有關 這樣想想就知道分別了: Delta Blues 是一個哀傷的老人在路邊拿把吉他 想到什麼辛酸就唱什麼 Texas Blues 是個小伙子在舞臺上大吼大叫,釋放 青春期的叛逆 Chicago Blues 則是一個藝人做好一首曲子,然後 做作廣告,宣傳,或者到 pub 表演 其實是跟new orlean jazz 很像的立場
Chicago Blues 的大師如 B.B.King 號稱藍調之王,夠強吧
4.Country Blues: 鄉村藍調 音樂結合鄉村音樂的節奏+藍調音樂的進行=鄉村藍調 與一般的藍調的悲苦比較起來,Country Blues 是相當輕快明朗的 Country Blues 的大師有 Lightning Hopkins 此外還有個團體叫Cephas and Wigins ,我也非常的喜歡他們
藍調音樂的產生是為了抒發演唱者的個人情感,顧名思義,這種音樂聽起來十分憂鬱(Blue)。這種以歌曲直接陳述內心想法的表現方式,與當時白人社會的音樂截然不同。藍調音樂最重要的作曲家即是W. C. Handy,這位1873年出生於美國阿拉巴馬州的「藍調之父」,創作了許多知名的藍調音樂,例如:St. Louis Blues 、Yellow Dog Blues、Aunt Hagars' Blues、The Memphis Blues、Beale Street Blues等等。
這是1917-1923年間,在紐奧爾良與芝加哥等地的爵士好手發展出來的早期爵士樂風,它也是紐奧爾良傳統爵士樂的一個分支。D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軍隊露營之地-"Dixie's Land" ,因此可想而知它與進行曲等音樂有關。這種風格的取材大都來自藍調、進行曲,與當時的流行音樂,甚至某樂曲的某一小樂段,都可以拿來加以延伸、推展,這便是即興演奏的濫殤。有的爵士樂歷史學者將"白人"樂手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稱為狄西蘭爵士樂;而黑人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則稱為紐奧爾良傳統爵士樂。
大樂團 (Big Band)
大樂團時代大約是起源於20年代中後期,以艾靈頓公爵( Duke Ellington) 、貝西伯爵(Count Basie)、班尼固德曼(Benny Goodman)等人為主的爵士樂風格,它不只興盛於30年代中期的搖擺樂時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樂、50年代的酷派爵士樂及改良咆哮樂、60年代的自由爵士樂、70年代的爵士/搖滾融合樂,乃至80年代的新咆哮樂中,都找得到它的蹤跡。大樂團的編制一般在 10人以上,涵蓋3支以上的小喇叭、2支以上的伸縮喇叭、4支以上的薩克斯風及貝斯、吉他、鼓和鋼琴等伴奏樂器,透過這個大型組織,演奏各種爵士樂風的曲目。
一般而言指1949-1950年間,由小喇叭手邁爾士戴維斯(Miles Davis)所領導的九重奏為Capitol唱片公司灌錄的專輯《Birth of the Cool》所代表的樂風,它的誕生使主流爵士樂風,從咆哮樂風的"熱",轉向另一個反方向-酷派樂風的"冷" ,這是一種180度大逆轉的歷史性發展。酷派爵士樂代表一種內斂自省的情感,它是一種輕柔、清涼與抒情的含蓄情愫;它的音色不如一般銅管器那樣亮麗奪目,取而代之的是柔和優美。若說咆哮樂是代表熱情奔放,那麼酷派爵士樂就是內斂自省。簡而言之,酷派爵士樂是對咆哮樂的反抗與檢討,同時也喚醒美國西岸一些白人樂手的自覺運動,形成一股新興的爵士樂潮流-西岸酷派爵士樂(West Coast Cool Jazz)。而酷派爵士最著名的作品,即是邁爾士戴維斯五重奏的「KIND OF BLUE 」。
改良咆哮樂 (Hard Bop)
50年代中期,當很多人對平淡無力、讓人昏昏欲睡的酷派爵士樂感到疲倦時,一度曾經失勢,並趁機捲土重來的爵士勢力-改良咆哮樂正式誕生。改良咆哮樂是一種激烈緊張、困難演奏的爵士樂風格,它的代表性樂手和團體是:鼓手亞特布萊基(Art Blakey)領導的五重奏「爵士信差」(The Jazz Messengers)和 Max Roach的「Clifford Brown」五重奏。也有人把"Hard Bop"譯成"硬式咆哮"。改良咆哮樂有較和諧的音調、較明確易懂的旋律、較少的即興獨奏,並且加入大量的藍調、教堂聖樂和聲,尤其更強調鼓的節奏脈動。50年代後期,改良咆哮樂發展成二個支派:與靈魂、福音音樂結合的「靈魂爵士樂」(Soul-Jazz);而結合節奏藍調、搖擺樂、靈魂音樂的一派,則成為「放克爵士樂」(Funk) 。
60年代中期,搖滾樂天王"批頭四"受到樂迷的熱烈歡迎,並逐漸侵蝕爵士樂的江山。在無法抵擋這股強大的新音樂潮流,並挽救日漸走入死胡同的爵士音樂,邁爾士戴維斯(Miles Davis)就以加入搖滾樂作為策略,推出2張結合搖滾樂節奏、電子樂器和爵士樂的成功專輯《In A Silent Way》、《Bitches Brew》,為爵士樂開啟一個色彩繽紛的嶄新大門,透過這扇大門,所有的音樂素材都能被融合在一起。隨著 Miles Davis所代表的搖滾爵士樂風開啟之後,隨之而起的就是所謂的"融合樂"(Fusion) ,直到80年代所有有關此類型風格的爵士樂,被稱為搖滾融合爵士樂(Jazz-Rock-Fu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