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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众不可使用私家车载送商业工具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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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enkai
时间:
2019-5-23 02:17 PM
标题:
民众不可使用私家车载送商业工具或货物!
2019-5-23 02:16 PM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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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民众不可使用私家车载送商业工具或货物!
根据1987年陆路运输第22(2)条文,任何错误使用私家车运载物品的民众将可被罚款RM3,000至RM10,000或监禁不超过1年,又或者两者兼施。
日前有一位四轮驱动车司机使用私家车载送商业物品,就这样收到交警的罚单。在罚单中注明Kenderaan Barangan Tiada Cop Body,也就是车辆没有注册成为商业用途的车辆。
此前也有一位民众在后车厢放置工作所需的工具,他也因此收到交警的罚单。收到罚单的理由同样是使用私家车运载商业用途的工具和物品。
不可使用私家车运载商业用途的工具或物品,这不是一项新的交通条例,相反地这项条例落实已久。
如果你时常需要运载工作所需的工具或商业物品,那你最好把车子注册成商业用途的车辆。
文章来源: Winrayland 中文媒体网站
https://www.winrayland.com/2019/05/LKM-Saman.html
作者:
melodyc
时间:
2019-5-23 05:06 PM
哇。。。有没有搞错哦
作者:
carcar00
时间:
2019-5-26 12: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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