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新山14日讯)53岁的华裔女车主把金色马赛地轿车停放在双线,违反交通规则及阻碍交通,当交警发出罚单时,女车主竟在罚单签名空白处写“猪”( Babi)字眼而遭拘捕。
新山南区警区主任苏来曼今天发表文告说,新山南区交警是于昨晚8时50分在敦阿都拉萨路值勤,对该名违规的女车主发出警告。
交警两度要求女车主移开车子,对方不愿意合作,交警于是要求对方出示大马卡和驾照,然后开出罚单,要求她签名。
涉侮辱他人罪今被提控苏来曼指出,女车主却在罚单签名空白处写上“猪”(Babi)的字眼,举止言谈带有轻视,交警过后给予告诫,女车主反倒高声叫嚷,指名字正是如此。
“交警过后召唤巡逻警员前来协助,将女车主带返警局调查。”
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以特定语言及身体姿态侮辱他人),以及1955年轻型法令第14条文调查。
苏来曼说,警方的调查工作已结束,并获副检察司允准下,女车主将在明天提控上新山地方法庭。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