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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是一名有罪的基督徒 [打印本页]

作者: 我是罪人    时间: 2016-9-4 09: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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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weet_DreaMz    时间: 2016-9-4 10:11 PM
Amen! 神祝福你! 只要悔改,耶稣会原谅你的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9-4 10:31 PM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作者: sumer81    时间: 2016-9-4 10: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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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ceanThang    时间: 2016-9-4 11:25 PM
知错能改就好,记得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让爱你的家人朋友们担心!
作者: 我是罪人    时间: 2016-9-4 1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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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罪人    时间: 2016-9-4 11: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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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罪人    时间: 2016-9-4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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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罪人    时间: 2016-9-5 12: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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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罪人    时间: 2016-9-5 12: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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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inpecia    时间: 2016-9-5 0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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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ccras    时间: 2016-9-5 03:27 AM
本帖最后由 Luccras 于 2016-9-5 03:38 AM 编辑

你又来发帖~不就是偷东西~发两次帖,回复同样的话,有什么意义?

如果你本来就是基督徒,你偷东西,那么神是不会原谅你的。


申命記
28:15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
28:19你出也受咒詛、入也受咒詛。
28:21耶和華必使瘟疫貼在你身上、直到他將你從所進去得為業的地上滅絕。
28:22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症、瘧疾、刀劍、旱風、〔或作乾旱〕霉爛攻擊你.這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
28:26你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作食物、並無人鬨趕。
28:27耶和華必用埃及人的瘡、並痔瘡、牛皮癬、與疥、攻擊你、使你不能醫治。
28:28耶和華必用癲狂、眼瞎、心驚攻擊你。
28:30你聘定了妻、別人必與他同房.你建造房屋、不得住在其內、你栽種葡萄園、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
28:31你的牛在你眼前宰了、你必不得喫他的肉、你的驢在你眼前被搶奪、不得歸還.你的羊歸了仇敵、無人搭救。
28:41你生兒養女、卻不算是你的、因為必被擄去。
28:53你在仇敵圍困窘迫之中、必喫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華你 神所賜給你的兒女之肉。
利未記
26:21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
26:22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喫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
作者: leonyeo    时间: 2016-9-5 09:35 AM
加油,错了不怕,谁人无过错,重要的是你肯改,我相信你家人会为你感到开心的
作者: XxTRENTxX    时间: 2016-9-5 10:37 AM
Luccras 发表于 2016-9-5 03:27 AM
你又来发帖~不就是偷东西~发两次帖,回复同样的话,有什么意义?

如果你本来就是基督徒,你偷东西, ...

要不要这么狠啊...
作者: XxTRENTxX    时间: 2016-9-5 10:38 AM
为什么你要偷东西?是因为那东西你很想要,可是却买不到?
作者: cute2009    时间: 2016-9-5 11:40 AM
知错能改就好,有谁一生没有犯几次大错呢
作者: loveryice    时间: 2016-9-5 12:36 PM
Luccras 发表于 2016-9-5 03:27 AM
你又来发帖~不就是偷东西~发两次帖,回复同样的话,有什么意义?

如果你本来就是基督徒,你偷东西, ...

好恐怖。可是好好笑
作者: ^^幸福男孩^^    时间: 2016-9-5 02:15 PM
加油
作者: qwerty_ky    时间: 2016-9-5 04:54 PM
虽然不知道你开2个贴的用意是什么,不过如果你真的诚心悔改神一定知道
作者: 乐苗    时间: 2016-9-5 05:00 PM
新人注册两天进来开贴忏悔,值得鼓励
作者: ksloveubaby    时间: 2016-9-5 05:26 PM
我是罪人 发表于 2016-9-4 11:31 PM
经过这次的教训,决对不在犯

amen!!

我觉得你会在犯的,最好去看心理医生比较好
作者: 妃`    时间: 2016-9-5 07:26 PM
所以你因此信奉基督教了? 还是你本来就是基督徒?
作者: moon0523    时间: 2016-9-5 07:55 PM
好無聊的貼

作者: 我是罪人    时间: 2016-9-5 08: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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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罪人    时间: 2016-9-5 08: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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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罪人    时间: 2016-9-5 08: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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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妃`    时间: 2016-9-5 09:54 PM
我是罪人 发表于 2016-9-5 08:30 PM
我本来就是基督徒

  所以现在觉得解放了?

宗教的确是一种寄托
作者: 我是罪人    时间: 2016-9-5 09: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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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xTRENTxX    时间: 2016-9-6 10:46 AM
我是罪人 发表于 2016-9-5 08:30 PM
买的起,纯粹为了快感

我从小就是良好市民一个,无法理解这种快感,只觉得莫名其妙。

被打了之后就不觉得偷东西有快感了吗?还是说恐惧超越了快感?
作者: 我是罪人    时间: 2016-9-6 08: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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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xTRENTxX    时间: 2016-9-7 05:30 PM
我是罪人 发表于 2016-9-6 08:35 PM
给几十个人打真的是恐惧超过快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叶问的身手,不要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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