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ple92 发表于 2015-6-2 10:12 AM 怎么之前知道要14天不先早叫辞职信呢~~~你签了appointment letter说明14天的话他们有权利在你无提前通知下扣 ...
AdamInBlue 发表于 2015-6-2 11:14 AM 你没签正式员工的confirm letter 就还是算在试用期丫,试用期交信后一个星期就能离职了。
crli 发表于 2015-6-2 11:17 AM 试用期的letter有注明离开需要14天的,或者扣除14天薪水直接离开,我需要选择后者><
crli 发表于 2015-6-2 10:59 AM 因为那段时间反反复复想了很多,最近才做好决定
AdamInBlue 发表于 2015-6-2 11:21 AM 既然公司有列明白两个星期,那也没办法了。加油!
puple92 发表于 2015-6-2 11:27 AM 如果你决议要马上辞职的话没有办法咯~~只能被他扣住14天薪水,白白做工-==
crli 发表于 2015-6-2 11:40 AM 是的,因为我实在无法继续忍受呆在那里做工了T.T
puple92 发表于 2015-6-2 12:02 PM 做么叻?真的待遇那么不好吗??连两星期都等不了??
xplaygtk 发表于 2015-6-2 03:17 PM 如果你新公司急著要人的話,你就只好給那14天咯
kkloveky 发表于 2015-6-2 03:42 PM 那就直接走人咯! 钱也不要了
^_L!nG_^ 发表于 2015-6-2 10:54 PM 看你要情緒萬歲 還是$$$萬歲了 都是看你自己
crli 发表于 2015-6-3 07:37 AM 嗯嗯,看明天的结果了
xplaygtk 发表于 2015-6-3 01:56 PM 記得一定要給通知,不可以直接走人沒上班哦,對方可以用MOM的法律整死你,我看過很多人中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