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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的丑是自己的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jhh5588    时间: 2010-5-24 03:50 PM
标题: 生的丑是自己的责任
有一人向林肯总统推荐秘书,结果,林总却未录用他,这人觉得很奇怪,于是便来询问原因:“你为何不满意他呢?”
林肯回答说:“因为那个人的面貌很丑。”
“但是面 相生的不好,这不是他的责任啊!”
“不,人若超过40岁,应该对自己的面相负责任。”
这是林肯继“民有,民治与民亭”后的一句名美言。但这句话是正确无误吗?的确,人过40岁后,前半生的所作所为,会表现于脸部,只要从外貌看去,便能一目了然他的人格是怎样的,因此,这句“人若超过40岁,应该对自己的面相负责任”的名言。能成普通化。
但这句话在科学上并不一定是正确的。本世纪初,意大利的精神科学家隆布罗索主张---犯罪者都会有犯罪的面貌,他的学说曾在世界上风行了一阵,但现在却被否定了,认为这是毫无根据的。
隆布罗索的学说主张“于生俱来的面相问题”,但目前 新的犯罪学却主张,在后半生的犯罪者;不一定会有犯罪的面貌,当然,生有坏人般的面貌,并不一定就是坏人,有些人是面恶心善,况且坏人并不都是长得很丑陋,也有人是面善心恶的。
作者: 深精灵    时间: 2010-6-2 01:00 AM
面貌是天生谁也改变不了吧
作者: nora    时间: 2010-6-2 08:12 AM
我认同没有丑人只有懒人!
作者: LNFR    时间: 2010-6-15 03: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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