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律师楼的价钱也很贵,之前讲好的价钱最后比其他律师行还贵!而且价钱还一次比一次贵,每次就突然说这个还没算,那个还没加,延迟了我几天,终于做好了,那么我昨天就去付还律师楼的尾数,结果这间律师楼的几个小姐先后没做了,所以就由律师自己本身跟我收钱,突然她发现我的stamp duties是没有扣50%的,要我再另付多50%
,我说这是我名下第一间屋子呀,怎么会没得扣,她回答说:我不知道(然后就给我看他们付了4060),我说我付钱给你们律师楼办事,你们的服务态度怎么那么差呢?
,每次打电话去问我的事处理到怎样都找不到人,有次还告诉我说那小姐很忙,没空听我的电话
我直接问这是什么意思,忙就不用接顾客电话吗?,律师听了后又改口说她不清楚要查看,她说好像2012就没有50%回扣第一间屋子了;可是之前他们给我的quotation (价钱列表)注明:Disbursement: sales & purchase agreement (x5) Transfer ( subject to 50% remission ) ,她说她会查了再给我知道,她叫我去LHDN的网址就可以查了,可是我真的不懂要怎么查。所以想请问各位到底2012年买的屋子(名下第一间)是不是还享有50%stamp duties呢?最后我是不是还需要还那剩下的50%呢?请帮帮忙,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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